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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加强监督指导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第55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3月18日召开会议,会议的一项内容是客观、全面的分析本地区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的现况,做到心中有数,制定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切实可行措施。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师事务所的共同特点是:税务师事务所规模小、从业人员少、注册税务师力量薄弱、业务素质不高,特别是缺乏高素质的执业人员和现代化的办公手段,竞争力不强;事务所经济效益低,积累少,发展后劲不足。这些因素已制约了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面对这些情况,他们积极探索研究解决的措施。
    首先,从保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到位着手,对原有人员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是:区国税局局长李文瑞任组长,区地税局局长魏里阳和区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屠占卫任副组长,成员有:区国税局总经济师张建国、区地税局副局长王静波、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巴玉学和区地税局征管处副处长赵春杰。组织上的调整,对强化领导,推动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其次,以抓好税务代理人才开发为重点,增强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规范管理,努力扩大税务代理的社会认知度,不断开拓代理业务,使税务代理工作在规模化、规范化、法制化方面迈出新的步伐。第三,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监督、指导和支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为了把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提出:一是要利用各种机会在税务机关内部和企业中,进一步宣传税务代理,加深对税务代理作用、性质等方面的认识,提高税务代理的知名度;二是加强对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行为不规范、代理质量低、服务不到位、收费不合理或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三是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增加注册税务师可作业务。同时对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国、地税局现有已明确发挥注册税务师作用的文件,要认真落实好;四是要求基层税务机关正确认识和对待税务代理,处理好依法支持、指导监督与不搞行政干预两个方面的关系,解决对税务代理存在的两种错误倾向,即:一种认为税务师事务所已经脱钩改制,与税务机关脱离了关系,对税务代理工作不管不问,不关心、不支持;另一种仍然对事务所的人事、财务和内部运作进行干预。
    领导小组决定,在今年4月份召开全区税务代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后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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