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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赵怀坦在全国税务代理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国税注字〔199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根据全国税务代理工作会议代表的要求,经总局领导同意,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赵怀坦在全国税务代理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印发给你们,望各地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全国税务代理工作会议精神,把税务代理行业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做好。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主任赵怀坦在全国税务代理
                         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1999年8月23日)
同志们:
    全国税务代理工作会议历时4天,今天就要结束了。在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这次会议,是自1994年9月总局下发《关于开展税务代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关于税务代理工作的全国性会议。4年多来,税务代理工作经历了风风雨雨,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这次会议既是对税务代理工作的一次阶段性总结会,也是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部署会。
    总局领导非常重视这次会议,在最近召开的几次局长办公会上,都对我们这次会议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金局长和其他局领导多次听取我们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作了重要指示。郝昭成副局长在会议开始时又做了一个很好的报告。
    会上,大家对郝局长的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发言踊跃,气氛热烈,各抒已见,畅所欲言。大家一致反映:郝局长的报告,回顾了从八十年代税务代理开始探索,直到目前将要进行清理整顿工作的10余年来税务代理走过的历程,既肯定了我们的工作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明确了今后的任务,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大家都表示深受鼓舞。
    同志们回去后,要把郝局长的报告以及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地向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国税局、地税局领导汇报,努力做好下一步的各项工作。下面,我对会议作一小结。
    一、对税务代理行业当前面临形势的几点看法
    (一)国务院领导对税务代理以及社会中介行业的重要指示给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国务院领导对税务代理一直很关心。去年5月29日,李岚清副总理在一份信息上批示:“税务中介机构是什么性质(与会计事务所有何区分)?即使有,也必须与税务行政部门脱钩”。
随之,在6月份召开的总理办公会议上,又针对当时税务代理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了严厉的批评。7月中旬,李副总理在河南、河北视察工作时又提出,军队武警不准经商办企业,工商不准办市场,税务不准办咨询公司(报税公司),将来中介机构实行合伙制,无限责任。尔后,国务院领导又多次对经济领域的社会中介行业作出指示,主要精神就是要坚决脱钩改制,纠正各种不规范的执业行为。
    国务院领导对税务代理以及社会中介行业的批评和指示,非常及时,非常深刻,切中了要害。这些批评和指示尽管很严厉,但从中可以看出国务院领导是出于对中介行业的爱护,希望中介行业能够真正“中介”,切实地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应有的作用。今年6月,金人庆局长在向李岚清副总理汇报工作时,谈到税务代理问题,李副总理又作了具体的指示。“彻底脱钩,坚决改制,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总局党组对税务代理工作提出了“彻底脱钩、全面整顿、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为我们的事业发展和下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要进一步提高对税务代理清理整顿、脱钩改制重要性的认识
    对整个税务代理行业来说,这次清理整顿、脱钩改制是其健康发展难得的机遇,其重大意义无论怎样估价都不会过高。但是据会议讨论的情况看,也还有些同志对此心存疑虑,认识不足。
    有的同志认为,是不是个别地区税务代理出了问题,全国都跟着受牵累。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税务代理的一些违法违纪问题虽然发生在个别地区,但这些问题产生的症结则是带有普遍性的。如果不及早地从根本上消除产生问题的源头,那么其他地区的税务代理发生问题是必然的,是迟早的事情。这几年,几乎所有的省(区、市)都有群众对税务代理的举报信和告状材料。我们决不能护短,不能自我感觉良好。
    有的同志提到,注册会计师搞了十多年,出的问题也不少,他们不也才搞脱钩改制吗,能不能让税务代理发展一段时期,再脱钩改制不迟。在这里,我希望这些同志不要和其他中介行业攀比。我们自身的问题,如果发现了还不及时改正,那么受损害的将是我们自己!从另一角度讲,清理整顿、脱钩改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们税务代理行业提出的要求。这是时不我待的事情。如果不迈出这一步,税务代理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将受到影响,其在中介市场的份额将会大大减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对税务代理是决定其前途命运、生死攸关的头等大事。
    还有的同志认为确有必要脱钩改制,但觉得这项工作十分复杂,任务艰巨,难以如期完成。其实,关键是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从会上河南、河北两省国税局介绍的试点经验来看,他们共同的特点是领导重视,态度坚决,严密组织,精心操作,结果在两、三个月的时间内便基本完成了脱钩改制任务。希望同志们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端正态度,提高认识,下决心把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做好。
    (三)要坚定对税务代理事业发展的信心
    税务代理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后,估计大部分在代理机构工作的在职干部将回税务机关,一些代理机构将会撤销或失去部分市场。对此,有的同志对税务代理事业的前途感到担心。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而且也应该预料到的。但看问题,特别是看待税务代理事业,要有一个发展的观点,长远的观点。不错,税务代理是出了一些问题,遇到一些挫折,在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后,理顺关系走向市场需要个过程,这中间很可能会处于一个困难时期,但我们对这项事业发展的信心不应该因此发生动摇。
    我认为,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有以下几个有利因素:
    1、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符合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大方向。
    2、有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在今年“三讲”教育中,总局党组提出的10个整改重点问题,税务代理机构的脱钩改制就是其中之一。总局党组对此问题的整改要求是: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尽快抓紧解决。7月中旬,全国税务局长会议讨论了《关于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的方案》,8月初,总局下发了国税发〔1999〕145号文件,并相继多次研究涉及税务代理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
    3、征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税务代理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我国的税收征管改革正在深入进行,以自行申报的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的新的征管模式正逐步到位,作为为纳税人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税务代理,随着税务机关执法力度的加大,治税环境的改善,其发展有了新的机遇。同时还要看到从今年下半年起,将开始进行地方机构改革,这也是税务代理行业发展的机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有可能为改制后的代理机构充实业务骨干,同时也能使代理机构中原来一些犹豫不决的同志坚定从事这项事业的决心。
    4、潜在的市场需求是税务代理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我们要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税收制度的不断严密,纳税人对税务代理的需求也将日益迫切。这既为税务代理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天地,也为税务代理事业奠定了牢固的经济基础。
    5、改制后的代理机构独立执业的积极性是税务代理事业发展的动力。脱钩改制后的税务师事务所,将是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没有所谓的“国税所”、“地税所”之分,与所有税务机关都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业务开展将打破税种管理的界限,将来还可以逐步打破地域界限,完全凭借服务质量公平竞争。事务所也可以发挥自己的业务优势和特长,向专业事务所或特长事务所发展。这样,由注册税务师成为投资主体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将增强其独立执业的积极性、严谨性,这将是税务代理事业发展的动力。
    另一方面,从河北、河南两省国税系统试点的实践经验看,我们也要充满信心:脱钩改制完成后,代理机构河北保留了50%左右,河南保留了70%左右。这是他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工作,防止一哄而散的结果。我们的想法是,省会市、地级市通过做工作尽可能保留一些代理机构,经济比较发达的县级市力争保留一、两户,其余地区不要勉强。不求多,力求好,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税务代理的市场需求和代理人员素质情况确定,既不能拔苗助长,又不能任其自然,关键是,我们要做一些深入细致的工作。
    (四)其他社会中介行业的脱钩改制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借鉴
    我们要看到,税务代理行业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不是孤立进行的。注册会计师行业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早于1997年就已开始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已撤销了700多个会计师事务所,取消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多人。除深圳市、海南省已先期完成脱钩改制外,其他地区所有事务所都必须于今年年底前与所挂靠单位脱钩改制,否则一律予以注销。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律师也都在进行或将要进行脱钩改制工作。不脱钩改制,市场就不信任;不脱钩改制,社会中介行业就没有生命力!这已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中介行业的必经之路。
    以上是对税务代理行业目前面临形势的几点看法。我认为,作为中介行业的管理者,我们大家都应该经常地跳出部门和事务的圈子,看一看全国各行各业形势的发展,看一看其他中介行业的动向,使我们的眼界和思路更开阔一些,这对提高我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有裨益。
    二、对会上提出的几个问题的看法
    (一)关于税务代理立法问题。近两年,总局管理中心的同志在各地调研和参会期间,都听到要求加快税务代理立法的反映,也收到过专门论述税务代理法的文章。这次会上,不少同志又提出这一问题。我们完全理解大家出于关心这项事业、希望尽快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发展的迫切心情。
    但是也应该看到,起草法律、行政法规尽管要做很多工作,但毕竟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而要使法律、行政法规顺利出台则有较长的过程。这里,领导的重视和社会的支持是十分重要的。从税务代理事业现状来看,我们的工作还远远没有做好。问题不断发生,领导几次批评,税务代理目前的社会形象还不是很好,注册税务师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这种形势下,马上升高法律级次的条件还不够成熟。但是,只要我们大家齐心协力,发愤图强,脚踏实地地把工作做好了,作用发挥好了,得到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和社会的公认与支持,创造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就一定能推动、加快税务代理的立法进程并使之顺利实现。
    (二)关于注册税务师法定业务问题。在这次会上,同志们普遍反映,希望尽快确定若干项注册税务师法定业务,我认为大家的建议很好。作为经济领域里的社会中介行业之一,税务代理一方面有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涉税服务的服务职能;另一方面也具有在涉税问题上的经济鉴证职能。注册税务师的法定业务,就是要体现这两种职能。
    确定注册税务师法定业务,也是有法可依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税务总局“三定”方案中关于职能调整的规定、以及总局和人事部联合印发的《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等,都有相应的要求。依据这些行政法规和规章,特别是在税务代理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税务代理机构进行脱钩改制,税务代理行为纳入有序、规范的管理之后,使我们确定一些注册税务师法定业务成为可能。
    事实上,总局管理中心从去年年底起就开始了对法定业务的调研、论证,并在今年上半年与总局有关业务司探讨设置一些注册税务师法定业务的可能性,还在6月初请了一些地方的同志座谈过这个问题。
    研究注册税务师法定业务问题要注意严格区分具有社会中介性质的服务职能和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能,不能把二者混在一起,更不能把本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能变为法定业务交由税务代理机构去做。还需要指出的是,即使确定了法定业务,也要按市场原则开展公平竞争,不能将其变成垄断性业务。
    会上,大家就这方面问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回去后,请同志们与本地的代理机构共同研究一下,最好在法定业务的操作性和可行性上下些功夫,提出具体方案,供我们参考。
    (三)关于一些老同志提出免试认定注册税务师资格问题。会上,有些同志提出,对目前在代理机构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能否给予免试认定注册税务师资格问题。在1997年和1998年初,我们就执业税务师考核认定资格问题与人事部进行了多次协商。人事部虽同意,但在名额上给得很少,不能满足税务代理事业的需要。几经协商,最后采取了一次性资格认定考试的变通措施,代替了考核认定,这才有了我们去年的资格认定考试,结果通过去年考试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有26559人,是原计划考核认定名额的好几倍。
    对目前没有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老同志,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是根据《关于贯彻实施〈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号)规定,对年龄在60岁以上的执业税务师,经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按规定的条件上报总局考核登记后,发给执业注册证书,视同注册税务师并享有相同权利,可以继续执业;二是从今年开始进行的社会统考,在考试实施办法里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免试三科,只考两科。这些老同志愿意参加考试的,仍可通过免3考2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
    还需要说明一点,有的同志把执业资格混同于技术职称,以为是一种待遇、荣誉,其实二者在性质、作用和取得的方式上都不相同,所以要作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关于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规范管理靠制度。这次会上,大家对总局管理中心草拟的几项制度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回去后,我们将认真研究,尽可能地把大家提出的合理意见都吸收采纳进去,修改后尽快下发执行。同时,我们还要汲取其他中介行业的经验,并调动各地做税务代理管理和税务代理实际工作同志们的积极性,争取尽快出台一些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办法。税务代理收费管理办法正抓紧与国家计委协商,争取尽早下发个文件,作为规范收费的依据,但收费标准仍由各省级物价部门定。希望大家今后继续支持总局管理中心各处室的工作,有好的做法和建议及时提出来,特别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可以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起草一些规章制度草案,报给我们作为参考。
    (五)关于明年的资格考试工作。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1999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已圆满结束。据统计:全国报名人数达72208人,其中按照规定报考两科的考生11143人,报考五科的考生61065人,全国实际参考人数为46915人,参考率为64.97%。
    日前,人事部考试中心已将各地上报的考试成绩统计、分析资料分别送人事部专业技术管理司和总局管理中心,待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确定后,争取在本月底由各地人事职称部门向社会公布合格考生名单,预计有几千人合格。
    今年考试税法(1)、(2)两科成绩普遍较好;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两科成绩中等;税务代理实务科目成绩不十分理想,但从成绩统计测算结果看,成绩分布基本上是符合实际的,是合理的。
    为了做好明年考试工作,使各项计划安排得更从容,给考生留有充分的复习时间,总局和人事部已经启动准备工作。目前,考试大纲、教材修订和有关考试文件的修改已在进行中。计划明年考试时间定在6月上旬,考试报名工作争取在今年年底进行。教材征订工作争取在春节前结束,以保证考生在考试前5个月拿到教材。为此,也需要各地管理中心给予积极配合。
    (六)关于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的管理体制问题。总局于去年1月26日下发了《关于组建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6号)后,大多数地区国税局、地税局的领导都非常重视、支持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两局领导顾全大局,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在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的情况下,抓紧进行工作。目前已有32个省(区、市)正式成立了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管理中心。尚有北京、山西、辽宁三省市没有完成组建任务。
    但是由于原来组建方案不够完善,已组建管理机构的地方,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如协调问题、人员身份问题、待遇问题、经费和党团活动问题等。这些都造成管理工作不顺,有的机构形同虚设,有的机构仍是各管各的两张皮。
    为了保证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的顺利实施,加大对税务代理的管理力度,总局于今年8月初召开的局长办公会上,对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的管理体制问题进行了研究。办公会议确定,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办事机构,一个是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一个是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使行业管理职能。管理中心主任兼协会秘书长。省级管理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由总局下达编制控制数;人员从国税、地税两局现有人员中选调,日常管理工作由当地省(区、市)国税局代管。地(市)以下暂不设管理机构。局长办公会只是规定了上述原则,具体操作细节还要与总局人事司研究,然后再正式下文,对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
    地(市)以下暂不设管理机构,由将来的地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行政管理职能集中在总局和省两级)。地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未成立前,有些工作可委托当地税收征管部门去做。
    另外,目前省一级协会成立的只有14个,多数地区尚未组建,现在与省级管理中心关系原则明确了,所以未成立协会地区的省级管理中心要积极参与协会的筹备工作。
    三、几点要求和希望
    (一)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充分发挥管理机构的重要作用。在即将开始的税务代理行业清理整顿、脱钩改制过程中,作为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要当好省局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一是整理本地区税务代理基本情况(机构、人员、业务开展、财务核算、资产积累及存在问题等),提供给省局领导,使领导掌握本地区的情况,有针对性研究部署工作。二是根据总局国税发〔1999〕14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税务代理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清理整顿的具体实施方案,提供给省局领导决策。不要照搬照抄总局的方案,要符合本地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要明确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以及各自的责任,明确脱钩改制的时间进度要求,还要有清理整顿、脱钩改制的检查验收标准等。三是作为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一旦方案批准后,要分阶段地督促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和总局管理中心汇报。还要说一点:现在16个地区(含两个副省级城市)有协会,他们对代理机构情况较熟悉,请大家在研究清理整顿工作时,邀请他们参加,发挥他们的作用。总之,在税务代理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中,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作用可以概括为10个字:督促(抓进度)、协调(国税、地税两局就此项工作的办法和具体要求)、服务(为省局领导提供资料、信息)、初审(改制机构)、总结(整个工作)。
    (二)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脱钩改制后,税务机关对税务代理的直接干预将会大大减少,具体监督管理的担子在很大程度上会落在管理中心肩上。处于税务机关和代理机构之间的管理中心,要发挥好纽带作用。对此,我们要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这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国务院领导在注视着我们,如果做不好工作,将会辜负国务院领导对税务代理的期望。二是来自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对税务代理宏观监督管理的职能主要通过管理中心行使,这就要求大家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才不会负于税务机关的重托。三是来自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我们既是税务代理的管理者,又要为代理机构和人员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所有的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都在看着我们,他们对这项事业的希望都寄托在我们身上,这就是我们的使命感所在。因此,要求大家在工作中要有主动性、开拓性、前瞻性,要有创新精神,把本地区各项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这里,还要强调一下税务代理宣传工作。宣传工作,总局管理中心的同志要做,各省级管理中心的同志也要做。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各个层次进行。特别要注意和地方媒体加强联系,突出报道一些正面典型和经验。一些高质量的或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稿子,可直接或通过总局报送中央新闻单位。我们要上下齐心协力,为税务代理重塑形象工程大造声势,为税务代理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要经常主动向省局领导汇报工作,争取税务机关对税务代理事业的关心支持。税务代理行业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后,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支持税务代理工作,这在总局领导的讲话和总局下发的文件中都强调了这一点。请大家回去后,一定要向省局领导把这个精神汇报清楚。同时要讲明对税务代理工作的支持,决不是过去那种对人、财、物、事的介入和干预,而是从作为税收事业的组成部分,从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关心支持税务代理事业。
    还要强调的是,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要自觉接受省局的领导。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主动汇报,以取得领导和各级税务机关对税务代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要加强协作,顾全大局。作为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领导,彼此之间一定要打破“门户之见”,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共同努力,做好工作。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机构,其工作性质决定了只能设一个,而不能国税、税税各管各的。大家既然从国、地税机关抽调到管理中心,就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我们考虑问题、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就要从是否有利于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是否有利于税务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是否有利于维护税务代理的社会形象着想,而不能站在各自机关的立场上,或为原机关争某些权利和利益,或各自为政、各行其是。这样的话,只能使我们的工作出现偏差,使代理机构和纳税人感到无所适从。
    加强团结,顾全大局,是对一个领导者的基本要求之一。在座的同志都担负着一定的领导职务,希望大家要不断增强这方面的观念,可以说,哪个地区团结协作工作做好了,就说明那个地区的领导水平高,其各项工作也一定能做出成绩。
    (五)要促进代理机构增强自立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拓展高层次业务。脱钩改制后,我们要组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业务,加强后续教育和年审工作,提高执业水平,促进他们把工作立足点放到为委托人提供高质量服务上。以质量求生存,靠质量求发展。既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更要尽心竭力为委托人提供各项优质服务,想委托人之所想,急委托人之所急,坚决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要推动代理机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拓宽市场,不断发展高层次业务,如税收筹划、税务顾问、建帐建制等等。为了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加强在中介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地位,不断拓展业务,要鼓励一些注册税务师,特别是事务所的发起人和合伙人,通过努力,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我们希望,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在中国的税务代理行业中能够产生一批规模较大、人员素质高、竞争力强的税务师事务所。
    最后还要强调一下加强上下联系问题。大家回去后,特别是在税务代理清理整顿、脱钩改制期间,一定要密切保持和总局管理中心的联系,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尤其是动向性的情况更要以最快的速度上报。各地的简报、总结、情况资料都要报送总局一份,在这方面,甘肃、大连、厦门等地做得比较好。
    同志们,我国的税务代理事业正处在一个发展的关键时期,虽然前景看好,但估计近两、三年,将是非常艰难的阶段。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能盲目乐观。税务代理由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税务机关,到办成真正的社会中介机构并正常运行,这一段工作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奋力拼搏,开拓前进,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来迎接下个世纪税务代理的大发展。
    最后,祝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祝我们的税务代理事业兴旺发达!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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