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四届七次会长专题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2009信息反映四(总第一六二期)
会议时间:2009年2月3日
会议地点:230会议室
参会人员:许善达 范 巍 刘太明 王文彦 王裕康
孙 泽 李树名 赵申年
列席人员:赵怀坦 姜恩富 陈联波
会议主持:许善达
会议主要内容
一、跟踪《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修改情况
根据常务理事会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纳税服务司,并继续与纳税服务司保持联系、沟通。如果没有接受我们的意见,还要再次提出。同时把我们的意见整理作为副本报给法规司。
为使税务师事务所更快地发展,保证他们联合发展的空间,《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中建议增加一条:“按‘四大’一样的形式组成税务师事务所”。具体请李树名同志负责。
二、许会长传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
三、研究专门委员会、专家委员视频会议相关事宜
会议初步确定了以下事项:
1、会议时间:拟于2009年2月19日上午10:00召开,会议约2小时。
2、参加人员:中税协专门委员会成员、专家委员、各地方协会代表。邀请所有理事和当地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
3、主要内容:一是请总局总经济师董树奎就发挥专门委员会和专家委员的作用,进一步促进行业建设讲话;二是范巍副会长作《讲效率、重实效,切实维护并促进注税行业的健康发展》的报告;三是请四个地方代表(北京、河南、湖南、广东)介绍经验,经验材料由赵怀坦、姜恩富同志负责把关;四是许善达会长讲话。
4、视频会议由刘太明秘书长主持,会议签报由办公室办理。
四、提请修订注册税务师考试条件
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1996年印发的《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有关考试资格,附加条件太多,试行以来反映一直很强烈,与注册会计师考试条件相比,门槛太高,严重影响大学生就业和行业的发展。尤其是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经济滑坡,国内就业压力很大,大学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这些规定成了阻碍大学生直接就业的制度性障碍,与国办发[2009]3号文件精神相悖,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时对其进行修订。
建议考试条件修订为:凡中华人员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二)经济类、法学类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孙泽同志对原请示件做文字修改,并确认上报哪个司局,办公室协助签报文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