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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召开第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2009信息反映二(总第一六○期)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于2009年元月1314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中税协常务理事及部分省市协会会长90余人参加会议。中税协会长许善达,副会长范巍,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太明,副会长陆炜,轮值副会长陈胜生、李炯梅、贾文琼、郭德显、蓝逢辉、戴子钧、董甡,中税协副秘书长王文彦、王裕康、孙泽、李树名、赵申年,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杨宏建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大会由会长许善达主持,广东省国税局副局长周家喜,地税局总经济师杨超峰代表省国、地税局致贺词。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太明作2008年暨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及2009年工作要点的报告和中税协2008度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同时对会费收缴情况的主要问题做了简要介绍。范巍副会长作关于中税协专门委员会筹备工作的报告。李树名副秘书长作关于增选中税协理事、常务理事的说明,关于修订《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内容和关于对《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的说明。
  在分组讨论中,与会代表就中税协工作报告、专门委员会筹备工作、《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说明等会议文件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他们表示中税协2008年工作报告求真务实,体现了行业协会民间化方向,希望中税协今后对地方协会多给予一些具体指导。对中税协秘书处机构设置和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人选,代表们表示认同并建议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改进。对《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修改的意见具体到每一条款,每一词句,代表们希望借贯彻九部门文件精神的契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大力发展注税行业。
  元月14日下午,中税协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举行了全体会议。副会长范巍主持会议,并宣布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的五个决议,与会代表们分别鼓掌通过了中税协常务理事会关于中税协2008年暨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中税协秘书处机构设置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中税协专门委员会组建方案的决议;关于修订《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内容的决议;关于增补刘炳生、易智炜、张才明同志为理事、常务理事的决议。
  大会闭幕前,中税协会长许善达作了讲话。他首先肯定了这次会议是一种民主制度的探索和实践,执业代表人数增加,发言也很踊跃,各位代表充分发表了各种意见,同时,会议的决议也反映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其次,关于会费问题,近四年会费收缴情况不是很理想,财务委员会成立以后要研究会费收缴办法,对现行办法做出评估,提交下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关于中税协秘书处设置和专门委员会工作方案,中税协要在实践中探索总结,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执行力。最后,关于《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是对九部门文件内容的贯彻。虽然中税协提出了30多条修改意见,但是分量不一,例如税务审计、税务机关及其他政府机关购买涉税服务、税务师事务所资质评定就是非常重要的几方面,希望各省能将实践中的效果突出的案例、开展的业务,提供材料报中税协,以数字和事实推动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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