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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期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班在扬州举办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2007信息反映第二十五期(总第一三六期)

第十五期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班于2007118日—18日在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来自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7位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参加了为期9天的培训。
  中税协刘太明副会长兼秘书长、孙泽副秘书长、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副院长朱诗柱同志出席开班仪式。朱诗柱副院长代表扬州税院致欢迎词,孙泽副秘书长做学习动员并提出具体参训要求。
  这次培训班,共开设9门课程。刘太明副会长为学员们讲了第一课。刘副会长首先介绍了注册税务师行业十几年来的发展历程,以及目前行业发展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注税行业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如何要当好一个合格的事务所所长需注意的问题,并对学员们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税协特邀大连注册税务师协会副秘书长曲军为学员做“如何做好市场化税务师事务所”的专题报告。他从目前税务师事务所存在的四大问题,与国际“四大”会计事务所经营理念的差异比较,以及怎样正确选择经营策略,主动开拓市场业务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并向学员们介绍了事务所进行业务营销的七种方法,同时以案例说明如何做好事务所业务营销陈述(与客户交流方式)以及怎样为客户做好涉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第二教研部周敏副教授以“认识和把握领导规律”及“提升领导者的影响力”为题,结合事务所用人结构和类型,从领导活动和领导学的产生与兴起,行政领导学研究的对象、意义、方法等方面为学员分析了事务所各类人才的优势和缺点及互补性,以及作为一个团队领导应如何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同时列举大量生动事例讲解如何实现行业精英“做大做强”或“做优做精”的愿望。  
  福建国家税务局法规处副处长沈家骏对企业所得税新旧税法进行比较分析,逐条进行对比和讲解;并对纳税调整从背景及演变、关联方的认定、有业务往来的关系确认、独立交易原则的判定、合理定价方式的界定以及如何定价和定价的方法等都做了详细的讲解。

  扬州税院高金平教授讲解了《税收筹划理论与案例分析》,高教授从税收筹划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则、目标、意义等,结合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和税收筹划的误区做了精彩讲解。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税收教研室陈子龙副教授讲解《税务稽查规程与案例分析》,税收教研室副教授陈斌才讲解《纳税评估方法及案例分析》,法学教研室曹福来教授讲解《行政证据理论与实务》,宋兴义教授讲解《现行税制与税制改革》。
  学员们还就学习及工作中问题进行了半天的交流研讨,把执业中碰到的难点和热点案例进行分析解剖,同时结合老师所讲内容,进行消化理解。学员们认为这次培训为他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同时广交了同行,沟通了业务,开拓了视野,提高了对涉税服务行业这个朝阳产业发展的认识,充满信心。在讨论中学员们提出一些好的建议。
  1、希望中税协多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个行业人员的素质。
  2、组织研究开拓新的法定业务,扩大法定业务的范围。
  3、能够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4、编写与培训配套的系列教材。
  为了加强所长间的相互交流,丰富学员的业余生活,1116日晚全班学员举行了联欢晚会,加强了沟通,增进了友谊。参训学员对这次培训的生活、学习安排和学习效果都深表满意,大家感到获益匪浅,不虚此行。并且希望今后能多参加中税协举办的类似培训班。学员们表示,中税协这几年确实为行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为会员服务认真负责,希望今后能多给培训名额,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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