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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鉴证实务培训班”在青岛举办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07第十三期

    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中税协于2007年6月25日--28日在青岛市举办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鉴证实务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税务师事务所近20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秘书长孙泽、青岛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王坤全出席本次培训班开班仪式。王会长代表青岛市税协、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致辞,孙泽副秘书长代表中税协讲话并向学员提出学习要求。

    本次培训班聘请了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司周菌副司长、北京市地税局乔游、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粱云凤教授、山东百丞税务咨询有限公司董华副总经理为学员授课。周茵副司长为学员们详细讲解了《通知》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对注税行业的指导作用;乔游老师着重介绍了北京市有关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及具体做法;梁云凤教授在理论上重点讲解了房地产开发土地增值税鉴证实务的税收筹划:董华副总经理从实际出发进行了房地产开发土地增值税鉴证实务的典型案例分析。学员们认为通过本次培训收获很大,理论结合实际,对今后的具体业务操作有很强的指导性作用,并表示回去后要对有关税收政策认真学习,融会贯通。

    在分组讨论中,学员们对如何落实土地增值税有关的政策法规提出了一些看法。1、希望各地税务机关能把汇算清缴等业务作为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业务。2、希望中税协和总局管理中心能尽快公布工作模块,统一工作底稿,以便于操作。3、建议编辑有关土地增值税相关法规手册。

对中税协的培训工作也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1、在每次培训前,应征求学员的意见,有针对性、目的性的进行培训。2、增加教学互动内容和时间,便于相互交流。3、开展多样化培训方式,加快人员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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