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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庆祝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成立十周年座谈会结束时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本站

尊敬的总局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庆祝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成立十周年座谈会,总局领
导很重视,谢旭人局长为会议作了批示,钱冠林副局长和董树奎总经
济师到会并都做了重要讲话;到会代表争先恐后发言,谈了不少很有
见地的观点、意见、建议,很受启发,从而开阔了视野,指出了解决
的思路,有利于从方向上解决问题。可以说座谈会开得好,很成功,
将会促进协会工作更扎实、规范、有效地开展,并能大力推动注册税
务师行业顺利,健康、快速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服务税收事
业发挥积极作用,做出更大贡献!
    下面,就认真贯彻总局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大家发言中的一些意
见、建议,我先谈点看法和意见,既是跟大家交流,也供请大家在工
作中参考。并讲三个问题;
    一、要满腔热位,扎实工作,努力谋发展
    回忆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历程,中税协成立十年来的经
历。可以说是在探索中不断克服艰难险阻;逐步取得进展的。当前;
发展形势大好,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同志在中税协第三届会员
代表大会的讲话中明确指出:“税收事业的大发展,离不开注册税务
师行业广大工作者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也必将为注册税务师行业
的发展提供广阔的舞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积极发展独立
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
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这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指
明了方向。广大注册税务师行业工作者肩负着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发展、服务税收工作的神圣职责,总局党组对大家寄予厚望。”
这就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指明了方向,注册税务师行业广大工作者
很受教育和激励,一定要决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
谋发展。中税协和地方税协要从思想认识和工作上重点抓好如下三个
方面:
(一)税务机关的重视、支持和指导是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开展
的关键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有很深刻的体会,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兴起,
协会组织的成立,执业机构的建立。业务工作的开展,走向的扭转,
等等,无不与税务机关的重视、支持和正确指导有关。凡是税务机关
在这方面做得好的地方,那里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必然
较好;反之,则反是。为此,我们协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争取税务机
关对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的重视、支持和指导,务请大家注意抓好这
个关键问题不放松。目前,涉及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立法,业务项目的
拓展,特别是涉税鉴证业务的确定,均应由税务机关发挥主导作用。
(二)协会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是行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过程的起伏、快慢和成绩大小等,均与协会
工作开展的正常与否、得当与否有很大关系。对此,中税协和地方税
协都要认真总结和对照,好的方面要继续发扬光大,缺点、不足要决
心克服,以保证能取得新进展。我希望中税协和地方税协的同志们,
要以使命感、责任感,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满腔热情,脚踏实地,
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各项基础工作做好,使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取得新
的业绩和进展,从而跃上新台阶。
(三)扩建事务所,壮大队伍,提高素质是行业发展的根本与基础
    行业要发展,离不开税务师事务所的增多、增强和广泛分布,同
时,也必然与壮大队伍、提高素质紧密相连。中税协成立10年来,
事务所已增加到近6倍,执业人员增长了近6倍,成绩很大。这固然
是可喜可贺,但与需要相比,特别是与国际上发展较好的国家相比,
存在的差距较大,况且在地区分布上还很不均衡。至于执业人员的素
质,绝大多数尚停留在从事一般代理业务方面,仅有少数可以从事较
高层次的涉税服务业务。显然,行业要发展,必须狠抓建所、增人。
提质的工作。对此,中税协要从总体上抓好促进工作,各地税协要结
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的做好具体工作,才能从根本与基础上解决厅业
谋发展的大问题。
    总而言之,形势好,方向明,只要群策群力,共谋发展大计;切
实努力从抓关键、抓保证和抓根本与基础上做好文章,就能实现谋发
展的艰巨而光荣的历史使命。
    二、要从理论和实践上真正解决注册税务师行业服务业务专门性的重大课题
    当前,在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过程中,涉及其所从事服务业务的专门性问题;是应该从理论和实践上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只有如此,才能既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奠定基础,又能确保注册税务师行业本
身所固有的专门服务性业务,真正有效地发挥本行业的职能作用,也
才能更好地服务市场经济和国家税收工作,以保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
顺利、健康和规范有序的发展。
    (一)注册税务师行业是一个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行业。随着市
场经济深入发展,业务分工不断细化,行业资源配置的日益合理和优
化,必然会产生不同的行业;与此同时,也必然有各行业相应的专门
资格的执业人员。以提供快捷高效的业务服务,使行业服务成本达到
最低,而赢得服务客户的赞同和需求。这就是不同中介服务行业发展
的必然趋势。注册税务师行业,在其执业中的服务对象、服务方式、
服务内容和服务所达目的等方面,均有本行业的特点,并受国家税收
法律的制约和保护,这是其他社会中介服务行业所不应该、也不能替
代的。正因为如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会产生其它不同的各种社会
中介服务行业,如注册会计师行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律师行业,
等等;它们也都有各自的职能作用,开展各自的社会中介服务,其它
行业也是不应该、也无法予以替代的。这种行业的独立性,在理论和
实践上是不应该予以否定的。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本身所特有的专门服务业务项目。注册税务师行业涉税服务业务有三大类:一是涉税鉴证业务。是由法律法规来进行明确规定的,包括鉴证的事权范围,体现客观公正的原则,作为行业执业和税务机关行政的实施依据。税务师行业所做的这类涉税鉴证业务,具有客观公正性;对这种公正性,税务机关要认可,服务客户要认可,社会上也要予以认可。如果执业者在从事这类业务而发生失误,应该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涉税代理业务。这是按照市场规则,由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双方自愿以合同或协议确定进行的。”这类业务项目较多,比较专业和具体,这是涉税服务市场的重要业务所在。执业中,代理人负有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三是其他服务业务。主要包括税收筹划、涉税咨询顾问,以及与税收工作相联系的财务。会计等处理业务。这类业务,有的业务层次、素质要求较高,不是一般执业人员所能完成的。这三类业务,就是注册税务师行业所特有的专门服务业务项目,要能保证在这些项目上执好业,必须有专门有资格的专业人员并在其所建立的税务师事务所承接办理才行,否则,是不允许随意执业和办理的。
    当然,其他中介行业也有各自的专门服务业务,如注册会计师行业,有财务审计类业务,会计鉴证类业务,等等。这些业务也只能由注册会计师承办,其他行业人员是不能承接办理的。同理,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律师行业,也都如此。
(三)不同行业间的业务兼容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并且只能起扶助、配合和补充的作用。这是由不同行业和其所特有的专门性中介服务业务所决定的。所可兼容的业务,应该有三条要求和限制:一是不会出现和形成混融的业务服务,即:注册会计师的财务审计、会计鉴证业务,不能由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来兼容……;二是符合行业的不同职责,有利于各业务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管理、监督,保证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三是要遵从不同行业制衡机制不受破坏,并能防止执业者与代理客户联手作弊和执业者自身作弊行为的发生。只有如此,才能保证行业执业的客观公正性,才能坚持行业服务的宗旨和公信原则,不至于出现类似“安然事件”和“安达信会计师行”在我国的重视。
    对于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专门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我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大家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比如,现有的一些税务师事务所,其所从事的业务,包括涉税服务、财务审计与会计鉴证服务,还有资产评估、施工项目审计服务,事实上已存有兼容问题,究竟如何解决和处理,目前尚无非常明确的依据来判定。对此,我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法律的规范,将会得到科学合理的解决。
    总之,不同中介服务行业,有各自的专门服务业务,不得随意任其稿业务兼容,这是中介服务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这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明确和解决,不同行业的立法以及不同行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也会提升到新的层面。
    三、当前应该很好研究和贯彻落实的几项工作
    在行业发展中,特别是协会组织自律管理主导作用的建设,涉及范围和工作较多,在协会换届时,我已在讲话中提及,大家要认真研究办理。根据新的情况和贯彻总局领导的指示精神,我想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关于对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自律管理职能分离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税务总局文件已有原则规定。上午钱局长讲话中又明确了贯彻落实的掌握精神。这里我再予以强调:一是行政与行业自律管理职能的分离是发展方向,必须坚持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在贯彻落实中要做到平稳过渡,不要影响行政和行业自律的管理工作;三是协会和税务师管理中心要很好沟通,充分协调,不要各自顾各的,特别是各地税协按照总局[2002]142号文件已认真执行的地方,更要注意在分离时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做到善始善终,顺畅有序的转换到位。
(二)税协要搞好机构健全和充实办事人员问题。提出这个问题,我是根据中税协自建立及演化到现时的一些情况引发出来的。中税协1995年成立时,有专门人员编制组成的协会秘书处。1997年,总局决定成立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之后,它作为事业机构专门负责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于是;协会秘书处的设置便虚化了。2004年,在研究中税协换届工作中,总局党组决定,对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与行业自律管理职能要分离,这就使中税协与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2002]35号文要求机构合并问题,便一直没能落实。在当前的情况下,中税协的机构健全、人员编制问题,总局尚未研究确定,使中税协工作开展受到一定影响。对此情况,请各地的地方税协应予联想和注意,在落实分离工作中一定要把健全办事机构、明确人员编制和充实工作人员的问题切实处理好,以保证协会工作的继续和正常开展,不会受到影响。
(三)关于鉴证业务的确定问题。这项工作,是由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具体研究确定。由于当前还没有这类业务,我们中税协和各地税协要以积极的态度,促进和帮助税务机关按照总局局长谢旭人、副局长钱冠林二位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的要求,认真搞好落实工作,尽快明确鉴证业务项目,使税务师事务所的企盼尽早兑现,拓展执业的业务空间,便注册税务师行业从中获得更稳定、更快速的发展。
(四)关于协会和行业开展外事工作的管理问题。目前,这项工作的计划确定与具体审批,中税协的项目基本与总局的各司局及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大体雷同,控制较严、较紧。这样,在加入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AOTCA)后,中税协每年要参加其例会,就在管理计划安排上限制了与其他国家协会组织的交流合作往来活动,而涉及税务师事务所的外出学习、借鉴活动则更难安排。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只能从管理办法上予以改变,使之有别于有关行政机构的管
理办法,做到既可以有效管理,也能保证必要和有效的开展外事活动,不至于被限制的过紧、过死。对于这个问题,各地税协也要很好研究,结合自己在当地的情况,搞出恰如其分的管理办法,保证开展外事工作的正常有序。
(五)关于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中介行业组织要建立党组织的问题。钱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注册税务师协会要积极组织开展这项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协会中的共产党员都要积极投身到这项活动中来。对钱局长的要求,我们协会要很好研究贯彻,保证在活动中要认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提高思想水平,坚定理想信念:要认真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希望各地的税务师事务所也要认真参加这一活动。在我向钱局长汇报工作时,他还指出,协会和事务所凡是具备条件的,要建立自身的党组织,以保证党员在协会和行业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对此,我们也必须认真的予以研究和贯彻落实。
    最后,对于同志们在会上发言中所讲的一些观点、意见和建议,中税协要很好整理,有分别的提出处理和解决意见,该由总局研处的要报告总局;属于税协自身解决的问题,也要认真研究处理。对此,也请各地的同志进行参与和研究,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大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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