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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本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成都、武汉、西安市注册销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国家税务总局注所税务师管理中心印发的《2004年工作要点》(国税注字[2004]04号)有头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的精神,现将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2004年度计划举办四类5期培训班,具体安排是:
  (一)高级理论研讨班
    举办一期高级理论研讨班,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前景、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加强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教育和防范执业风险等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地研讨参加人员为事务所正副所长、部门经理。
(二)专题培训班
根据各地反馈的信息与培训需求,就税务代理业务中存在的难点与热点问题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班,参加人员为事务所执业人员。
(三)境外培训班
为借鉴国外同行业的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争取举办一期境外培训班。参加人员为事务所所长。
(四)行业管理培训班
为提高行业管理者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机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2004年全国税务系统专门业务和更新如识培训需求的通知》(国税办函[2004]66号)的精神,举办两期行业管理培训班,每期八天,参加人员一期为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另一期为管理中心业务骨干。
以上各类培训班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指导各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地开展行业教育培训情况与需求,重点在培训内容和师资方面加以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对各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各地开展教育培训情况适时予以通报;促进各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各地区间的配合、协作与交流,提高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具体要求
(一)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注册税务师行业教育培训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做好高级理论研讨班、专题培试训班、境外培训班、行业管理培训班的生源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各地应制定本地区年度教育培训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执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要认真贯彻落实《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暂行办法》(中税协发[2001]06号)有关规定,保证每位执业人员完成后续教育培训学时。各地年度培训计划应干4月底前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备案。


                                  二○○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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