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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李永贵会长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二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结束时的讲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本站

各位常务理事、各地区注册税务师协会:
现将《李永贵会长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二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予以印发,供大家学习、研究及在工作中借鉴落实。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抄送:《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


李永贵会长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二届五次
常务理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03年11月17)

各位常务理事,同志们: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二届五次常务理事会,是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后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期短,仅两天时间;内容多,涉及协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协会换届方案设想,2004年工作要点和理论研讨与经验交流等五个方面。在到会人员及各方面的重视和关心下,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圆满结束。借此机会,我想从三个方面讲一讲,作为这次会议的结束语。
一、会议务实,效果好
    二届五次常务理事会是协会更名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期短,议程多,与会人员非常重视。大家对会议的各项内容都非常关心和重视,认真讨论,踊跃发言,思路开阔,集思广益,积极主动地对税协工作开展和促进我国税务代理发展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以说,这是一次务实和效果好的成功会议,是催人奋进的会议。
大家对中税协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届二次理事会召开后一年来,尽管受非典疫情的影响。协会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成效显著。大家感到有两件大事抓得好,抓得及时,符合广大会员心愿。一是协会更名。协会冠名的更改;更符合税务代理工作实际,也为注册税务师行业加强自律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尤为重要的是,其深远意义在于为注册税务师立法和税务代理事业的巩固、发展奠定了良好条件和机遇。二是加快注册税务师立法进程。这项工作已列入税务总局领导的议事日程。立法工作的实质性启动,使协会会员和广大税务代理工作者看到了希望,保证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制建设向着高层次进展。大家期盼这项工作的尽早实现。
常务理事会通过了中税协财务收支报告。协会将继续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做到收之有道,用之合理,不枉花一分钱,切实把钱用到为会员扩大服务项目和发挥实效上,确保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子会员,以不辜负广大会员和理事的信任。
关于2004年的工作要点。根据大家的讨论意见,会后将修改下发。各地区协会,可据以结合本地实际安排本协会的工作。大家要齐心协力,增强创新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使中税协和地区税协的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为注册税务师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做出更积极的贡献。
对于中税协第三届理事会组成方案的设想,大家在会上进行了深入讨论。会后,将把常务理事的意见集中整理,一并向税务总局领导报告,待批准后,通知各地具体落实。
会间,有6个地区就有关理论和工作经验作了专题发言,大家感到很受启发,将有利于促进税务代理事业发展。协会考虑将这些发言材料和其他一些理论研究、经验总结方面的文章汇集成份,印发给大家,供各地在税务代理工作中参考。
总之,这次会议是务实的会议,效果好的成功会议,更是催人奋进的会议。这次会议,给我两点颇深感受:一是热心关心税务代理事业是超前的。大家对会议议程安排讨论热烈,发言踊跃,更多是从事业发展出发提出非常恳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这是非常令人高兴和振奋的现象,更是做好工作促进税务代理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二是对中税协工作提出较高期望。大家对中税协的工作提出的建议多。要求高,我作为中税协的现任会长,甚感压力大,唯恐有失所望。当然,压力会变动力,以便增强信心,加大工作责任心,一心一意调动协会工作人员和全体会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做好中税协本身承担的工作;同时,可以把中税协视为全国各地区税协的联合会,在各地区税协的帮助、支持和配合下,团结,一心,相互促进,共同奋斗,千方百计,切实把中国的注册税务师事业搞好,取得社会满意的效果!
二、在充分认清差距与不足中谋发展
    我国税务代理尚处在发展初期,要确保其顺利快速发展,就应该头脑清醒,冷静分析,既要肯定已取得的发展业绩,又要证实差距与不足,更要着力谋发展,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
肯定现有业绩是谋发展的基础。我国税务代理业仅有十多年的时间,它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税收征收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发展的。经过借鉴国际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在税收征管领域采用了税务代理的做法。首先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确定了法律地位和法律依据,继而建立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使其成为国家确认的单独社会中介行业。经过清理整顿、脱钩改制,逐步成为真正独立的社会办税力量,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定位,认清了发展的目标方向和广阔前景,从而进入规范、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在发展的进程中,税务代理队伍不断壮大,已设立2,450个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5万余名;取得注册税务帅资格的人员为5.2万,其中执业的约1.5万。执业人员素质也不断有所提高。有关税务代理的规范性规章、制度、办法相继建立,同时明确了行政管理机构和逐步成立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加强了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保证了我因税务代理的健康有序发展。
上述情况表明,我国税务代理已取得了可喜进展。它是进一步发展的基础,我们对此应当增强信心,坚定不移,努力开拓税务代理业的美好前景。
认清差距与不足是谋发展的关键。俗话说,成绩不说跑不了,差距与不足不说不得了。对税务代理已取得的进展固然可喜,但对其发展中存在的差距、不足和问题,更应找准和认清,以便痛下决心,着力解决与克服,这才是为谋发展最重要的。
从与有关方面比较来看,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存有较大差距与不足。主要是:其一,法律地位低,立法滞后。国际上实行税务师制度的一些国家均有专门立法,日本有《税理士法》,韩国有《税务士法》,德国有《税务代理咨询法》;国内的其他中介行业,注册会计师有《注册会计师法》,律帅有《律师法》,注册资产评估师也有法规方面的规定。而注册税务师仅有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规定,法律地位低,阻碍其依法发展。
其二,从业队伍规模小,素质低,市场占有率不高。由于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起步时间较短,难以与国际上建立税务师制度较早的国家相比。也不如国内其他中介行业的发展。日本的税理士要多于税务官员的数量,我国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仅有5万余人,相当于税务行政人员的1/25,而从业的注册税务师占比就更低,约为1/80;从执业人员的素质看,国际上发展较好的国家税务师,既能从事一般涉税业务,又能办理高层的业务,可以说是全面的和层次较高的,而目前我国的税务代理从业人员,多是只能承担一般业务,较少能从事税收顾问、税收筹划等智能要求较高的高层次业务;再从市场占有率来看,韩国有18万户法人企业,由税务士代办涉税业务的高达百分之九十五。而我国税务代理的市场占有率,尚未超过百分之五。可见,税务代理队伍数量少,业务素质较为低下,市场占有率太小,是我国目前税务代理业的最大差距与不足。
其三,社会认知度低,支持发展的力度不大。由于对税务代理缺乏认识;宣伟舆论不够,对其作用的发挥重视不够,支持不力,多有一段号召,较少具体扶持政策和措施,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税务代理的正常发展。
其四,竞争激烈,拓宽和占领税务代理市场难度大。尽管我国的税务代理市场广阔、空间较大,但由于受我国税务代理业自身不足的制约,难以大幅度提高市场占有率,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竞争加剧,在2006年将开放税务代理市场,国际上有名的税务代理执业组织会纷纷涌入,将使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置于更为艰难境地。
面对上述影响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差距和不足,我们的态度应当是充分认识,不急不躁,增强决心,奋力拼搏,变压力为动力,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取得突破,从而开创税务代理发展的有利局面。
全力开拓进取是谋发展的重要保证。要想尽快改变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处于弱势的发展现状,应在巩固已获业绩的同时,须对其差距与不足进行突破。逐项予以解决。这就要求各相关方面大力支持与配合,开拓进取,共同做好促发展的工作。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里涉及“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中指出;“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管理体系……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这就为注册税务帅行业谋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据此,可重点从如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积极发展税务代理执业机构,加强其自身建设。要努力壮大队伍,提高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加强自身管理,依法快捷高效的搞好税务代理服务,赢得代理客户的信赖与支持,在剧烈的竞争中主动积极地开拓和占领税务代理市场。
第二,注册税务师协会要发挥自律性管理职能,大力做好服务  工作。受协会性质和特点决定,要积极发挥服务、协调、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尤应突出服务,多方面的做好沟通和促发展的工作,为  税务代理发展尽职尽责。
    第三,税务机关要重视税务代理的作用,主动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作为税务代理的行政主管机关,要加快立法建设,规范税收征纳服务,逐步形成征收、缴纳、代理三者互相依存、互相监督制约的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并从可做业务和政策上积极为税务代理发展创造条件。
第四,各方面要共同努力,加快建立法律、行政管理、自律管理的机制和体系,为税务代理市场准入和公平执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以保证税务代理的健康有序发展。
    总之,各相关方面要相互配合,锲而不舍地做好促进税务代理发展的工作,我国的注册税务师行业一定能站稳脚跟并阔步向前。
三、对几个问题的看法
    大家从关心税务代理事业发展出发,在会上提出了不少问题、意见和建议,希望中税协进行研究,予以解决和明确。对大家的这种期望和信任,我以中税协的名义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且尽心尽力、认真地做好工作,争取给大家以满意的答复。下面,我先就几个问题谈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加快注册税务师立法问题。应当承认,由于认识和工作上的欠缺,造成立法滞后,影响整个税务代理事业的规范和顺利发展。特别是当明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执行后,为避免可能发生违法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现象,理应把立法工作视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大家要齐心协力;共同进行呼吁,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实际工作之中,坚决。认真、细致地抓好。
对于立法进程的安排。我认为,应从长远和一劳永逸考虑,以搞《中国注册税务师法》为好。至于认为搞条例会需时较短,但仍赶不上《行政许可法》的具体实施。当务之急,应请税务总局尽快呈报国务院以发布决定的形式,明确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问题。实现了这一步,即使是再直接走制定法律的路子,也就有了基础,使工作由谁交易。
当然,在加快立法的进程中,也不可忽略对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补充、修订和完善工作。特别是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尽快制定下发《税务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以保证目前税务代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关于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机制问题。在贯彻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142号文件过程中,各地区税协的原有办事机构与当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合并组成新的税协秘书处。对此,有各种不同的看法甚至做法,这种现实是可以理解的正常现象。但是,无论如何,目前还是应当遵照142号文的规定精神办理。即认真贯彻落实下发的文件,不能走过场传达了事,也不能任其理解自行决定。当然,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协商研究,取得合情合理的落实。
另请各地注意,在落实中既不要有两张皮的现象,也要区分行 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两种职能,二者性质不同、权责不同,既不  能混淆趋同,也不能顾此失彼,以防贻误工作。为了恰当地处理好  这个问题,防止再存有或出现国税管理中心、地税管理中心或国税  协会、地税协会的现象,税务机关与协会组织要认真对待,稳妥地解决好管理机制问题,以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关于税务代理执业机构与税务机关的关系问题。所以要谈这个问题,是因为这次会上大家有不少反映。经过清理整顿、脱钩改制,税务代理执业机构原开办时与税务机关的隶属等紧密关系,本已得到解决。但是受者观念和其他因素制约,尤其受利益驱动影响,一些地方仍然藕断丝连,搞明脱暗不脱,甚至明言讲:这是国税事务所,那是地税事务所,进行不应有的干预较多;也有的税务机关不愿与税务代理沾边,生怕被扣上不正之风的帽子,担心是背包袱。而不管不问,不予支持。这就是大家所说的税务机关对税务代理所持态度的两极。另外也反映,有的税务干部对纳税人说;你们钱多了,干嘛叫人家搞税务代理!甚至有的税务干部说;你叫人家搞税务代理付费3 00元,给我办只付100元就行!
上述一些情况说明;税务机关及其干部是真依法支持税务代理还是假支持的问题。税务系统虽有一般号召,但下面有的思想观念没有转变,认识不到税务代理是税收征纳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也没有认识到它会促进税收管理工作的深化与优化,更未认识到它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税务机关及其干部在办税上的不正之风甚
至腐败问题,以至不支持税务代理,甚至干扰税务代理,不利于税务代理的正常发展。对此,税协要进行呼吁,请税务机关采取信施解决,切实重视和支持税务代理作用的有效发挥。并且在指导、管理、监督的过程中,多给予支持和服务,为其创造发展的必要条件,这也是非常必要的。
税务代理执业机构也要正确认识在发展初期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在脱钩改制后,已按市场规则成为社会办税的独立经营主体,不能再依赖税务机关去强占办税市场,应遵照依法、诚信服务的宗旨,公开、公正、透明的办税原则去开拓市场。当然,更要积极主动地去争取和接受税务机关的指导、管理与监督,脱钩不脱管,依靠不依赖,真正以自己的优质服务赢得代理客户的信赖,不断地开拓和占领税务代理市场。
(四)关于壮大队伍、提高素质和加强培训问题。队伍的壮大,人才素质的提高,这是搞好税务代理工作的第一要务。这是个根本问题;也是个常识问题,不必多讲,但应引起各方面的重视,要千方百计,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要壮大队伍,涉及人才来源,应开阔眼界。首选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尽量按资质水平多吸纳;其次最税务战线工作多年的业务人员,在其退职后仍年富力较强,可以作为业务骨干予以吸收;再是执业中的一般职员,要强化执业中的培训,促其在工作中搞好自学,成为执业的可用人才。只要从这些方面下了功夫,相信代理队伍一定会壮大,高素质的人才一定会涌来,使整个办税的能力一定会大为提高。
加强培训,搞好后续教育,是提高执业素质的必要措施。为了重视和搞好培训工作,应注意把握好几点:一是分层次搞培训。中税协重点搞好事务所所长培训,师资培训,以及税制改革、政策变动和特殊需要等方面的培训;地区税协要抓好普及教育培训,以及结合当地需要而进行的培训;执业机构要抓好所内全体人员日常培训,边干边学,边干过培训。二是区分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对事务所所长的培训,重点是如何当好所长,如何带好一班人加强内部管理及努力开拓市场的培训;对一般执业人员,则是进行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并区分业务层次不同进行高层次和一般执业者的培训,同时做到讲理论和讲具体业务与技能结合,对一般人员要突出后者。三是注意师资队伍的壮大与选用。既可聘用高等院校的教授、专家,又要更多由高级的执业人员任教,以便做到学为所用,增强实效性。另外,只要有可能,凡是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设立固定或相对固定的培训基地。总之,培训工作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一定会取得良好成效。
(五)关于大力宣传税务代理问题。针对目前对税务代理认知度低,各方面重视和支持不够的状况,应该采取各项措施,多渠道的进行宣传,使人们知道注册税务师行业,了解税务代理的职能和社会中介服务作用,从而支持和欢迎税务代理。这是税协和执业机构要突出做好的工作,也是税务机关大力支持和帮助做好的工作,一定要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以便营造税务代理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更有效地发挥其舆论宣传作用。《中国税务咨询通讯》(争取改为《中国注册税务师》)是中税协主办的行业刊物,要拓宽栏目,在对行业进行宣传指导的同时,突出其实用性。各地税协及广大会员要积极参与,踊跃投稿,提高质量,进一步发挥好这个行业会刊的主宣传阵地的应有作用。与此同时,不可忽视《中国税务》杂志和《中国税务报》是税务总局进行指导的全国性专业报刊,其栏目明年有新的调整,增加税务代理等宣传内容,从而增加了实效性和及时性。各地税协和执业的事务所,要积极订阅,并向纳税人进行宣传,争取纳税人也积极订阅,增强其依法完税和欢迎税务代理的积极主动性。
(六)关于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问题。我们这次会上有关税务代理的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的几个专题发言,从不同角度和侧面阐述了税务代理面临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表明税务代理战线重视理论研究。藉以指导工作实践;注意实践总结与交流,相互借鉴学习,促进工作上新层面。希望这股暖风常吹不衰,形成更为良好的风气。
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充实理论,这是尽人皆知的常识问题。若能真正抓住并做好,并非易事,应该既要言更要行。把握得好,重视理论,用以指导实践,既会少走弯路,又能走的顺畅省力。这就是低头走好路,抬头看蓝天,走坦途奔锦绣前程。如把握不好,劳劳碌碌,忙于事务性工作,往往停留在仅听指挥、惟命是从的工作思想支配下,难能理性思维;是不会开拓创新地做好本职工作的。对此要有很好的认识,努力落实干工作实践,中税协和不少地区税协这样做了,贵在坚持,争取越搞越好。
对于如何具体搞好,我想不能泛泛地搞一般化的研讨交流,应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中税协要抓住实践中较普遍的矛盾和需尽快解决的难题,如注册税务师立法、税务代理发展方向和工作思路问题等,要集中重点研讨,才可以对较为重大的问题取得突破,以至获得解决;地区税协除参与和帮助中税协开展工作外,重点是结合当地实际着重针对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和经验进行研讨与交流,以推动当地的实际工作。只要都共同这样做了,就能从理论上升华,取得共识,从而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和相关部门研究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加快解决和进行规范的进程,以便为事业和工作开展奠牢基础、创造开拓条件,更有效地推动税务代理事业健康、顺利的向前发展。
除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以外,有关将税务代理检查列入总局统一的检查计划、协会会费收取与使用、建立执业机构风险基金等问题,我们将逐一研究,分别处理,有的要报税务总局领导考虑;有的可由中税协提出处理意见,经有关方面批准同意,即印发各地依照实行。由于所提问题与建议有难有易,解决起来必然有快有慢,需要一定程序和过程。对此,望于理解和谅解。
另外,借机向大家通报一下两项重要的活动信息;
一是全国政协委员组织视察团赴浙江省视察税务代理执业机构  的活动。这是今年中国税务代理行业的一项具有突破性的大事。视  察团出发前,我以《我国税务代理业发展问题》进行了汇报。考察之后给我的初步感受是,全国政协委员非常关心我国的税务代理事业,重视注册税务帅立法工作,并对税务师事务所单独从事税务代理工作感兴趣。各位常务理事和各地区税协的领导同志,要以此项活动为启迪,从关心税务代理工作出发,也望能积极争取并参与这样的活动,以便能扩大我国税务代理业的影响。对我向全国政协委员赴浙江视察团的汇报材料,本次会上已发给大家,供各地在工作中研究参考。
二是亚洲、大洋洲税务师联合会(AOTCA)会长专程来京,并另以国际长途与我电话商谈,希望尽快解决中税协成为AOTCA会员的问题。这是令人高兴的事情,我们要搞好我国的税务代理工作,积极参与地区间、国际间交流活动,为扩大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影响并能推向国际面积极努力!
我们这次会议在江苏省召开,在江苏省国、地税局的关心下,江苏省税协的具体组织和周到安排下,取得圆满成功。我以中税协及参会各位同志的名义,对江苏省税务部门的领导和同行为会议付出的心血和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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