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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同志们:
这次召开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总结2005年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贯彻落实《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推进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
一、2005年注册税务师工作的回顾
一年来,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主题和行业工作目标,壮大行业队伍,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强化行业监督,加强行业宣传,推进行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    扩大行业宣传,推进行业发展
1、开展形式多样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
为推动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提高注册税务师的社会认知度,规范和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宣传,我市下发了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的制度。制度中明确了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的主题,提出了行业宣传的内容以及宣传形式。
在制定注册税务师宣传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将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中国税务报、大连日报上多次刊发了大连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宣传,行业的管理等方面内容的报道;通过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宣传,由于网站维护更新快,内容专业性强,深受大连甚至全国的同行们欢迎,目前点击率已近80万人次。网络注税论坛也较为活跃,大家针对一些热点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通过开办注税网络文摘期刊扩大宣传,对网络内容精选摘编,供领导和注册税务师们工作决策使用;2005年还印制了3000张明信片进一步扩大行业宣传。
2、对注册税务师有关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告
为了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的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布了注册税务师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内容:一是注册税务师的业务范围;二是注册税务师的鉴证报告在税收征管和稽查中的作用;三是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在开展税务代理业务中的法律责任;四是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必须经过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五是公告了我市已批准的54家税务师事务所。公告通过大连新闻媒体和大连国税局金贝网等媒体发布,同时以领导小组文件形式发到国、地税基层局和税务师事务所。
(二)    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对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进行年检的通知要求》。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税务师协会组织成立了专门的年检工作小组,于2005年7月至9月对全市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通过年检发现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量正在萎缩,全市代理行业收入连年下降。这除了一部分宏观因素外,事务所在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和经营管理上都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事务所的生存状况,同时也阻碍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向前发展。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事务所的资质问题。年检中发现个别事务所由于人员调离等原因,注册税务师人数达不到规定资质标准;个别事务所存在非注册税务师出资现象;部分事务所在办理变更事项时没有按规定到中心办理变更备案手续。二是执业方面的问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事务所不是以信誉和服务质量赢得客户,而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承揽客户,如个别事务所靠给高额回扣,压价等不正当方式承揽客户。这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事务所的生存与发展。三是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按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要求,我市统一了税务师事务所财务核算办法,但年检中发现个别事务所仍未执行统一的财务核算办法,不使用统一的税务代理专用发票,不及时报送会计报表等。四是执业质量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事务所不使用统一的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书,自制协议书也未上报备案,自制的协议书即无统一的服务标准、也无监督电话,代理工作结束后也不形成工作报告,税务代理工作底稿又不完整,甚至个别事务所根本不做工作底稿,这些行为造成了法律责任不明晰,加大了事务所的执业风险。
年检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事务所提出了意见,并责成事务所立即进行整改,对达不到事务所资质或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四家税务师事务所,我们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我们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另外通报了一家执业不规范的事务所。
(三)    严格执业教育,提高执业素质
为提高注册税务师的职业素质,去年举办了两期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班,有近400名注册税务师参加了培训。为搞好每年一度的后续教育培训,我们在反复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的培训主题。一是去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大家急需掌握的新的又较为实用的财政法规,我们聘请了教授为大家进行了讲解。二是大连得威税务师事务所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他们自己研制的税收筹划及纳税预警系统,已在全国形成较大影响,对推动大连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会有很大帮助。
为了在注册税务师行业中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向确立“创建学习型企业、培养专家型执业师”的目标迈进,促进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扩大和深化全省执业注册税务师之间的业务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我们与辽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合于11月19日举办了全省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竞赛活动。全省共121名执业注册税务师参赛,经过激烈竞争共决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二十名。我市新华所的张同伟获得一等奖。
为了加强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建设,树立良好 的行业形象,提高注册税务师的社会公信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和鼓励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并为行业做出显著成绩的执业注册税务师,我市开展了首次优秀注册税务师评选活动。通过申报、考试、考核我市在申报的70多人中选出了18名优秀执业注册税务师,将在这次会上表彰。
(四)开展涉税鉴证,拓展注税业务
为了积极拓展注册税务师的涉税鉴证业务,我市在总局13号令、14号令下发以后,配合国地税两局全面开展了企业财产损失涉税鉴证业务。
一是大连市国、地税局的相关领导在接到总局文件之后在一起共同研究了开展这项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并在国、地税相关的文件中明确指出,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所报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进行鉴证,税务机关不得干涉。
二是对全市54家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严格考核,并向社会公告47家税务师事务所2005年度具有出具财产损失经济鉴证证明的资质。对4家年检不合格,3家执业有问题的事务所取消了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资质。
三是专门制定了《关于注册税务师出具鉴证证明业务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了鉴证的工作程序和执业标准,提出了行业自律要求。
四是为了保证涉税鉴证的工作质量,专门设制了一整套鉴证工作底稿和规范的鉴证证明格式。
五是对参加鉴证的注册税务师进行了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和业务处的同志,对从事鉴证的事务所业务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了鉴证操作程序和自律要求,相关的所得税税收业务政策等。
参加财产损失鉴证工作的税务师事务所,在开展这项工作中,认真组织注册税务师学习国家税务总局13号令和《关于注册税务师出具鉴证证明业务管理制度》,制定本所执业纪律。执业中,各所严把质量关,规范执业程序,严格按标准收费,出具合规的鉴证证明,较好地完成了这次涉税鉴证业务。
截至2006年4月15日统计,大连市共有30家税务师事务所为192户企业出具了企业财产损失鉴证证明。企业的申报数为247,148,872.27元,事务所的鉴证数为235,676,310.18元,差异为11,472,562.09元。其中23家企业的申报数大于鉴证数,1家企业的申报数小于鉴证数。这次大连做涉税鉴证工作虽然户数不多,但对行业的健康发展起了示范的作用。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的工作目标是结合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实际,围绕全面贯彻落实《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    认真学习宣传《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以局长令的形式发布实施了《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也下发了《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从而注册税务师行业和行业协会有了可遵循的制度和原则。可以说,注册税务师行业迎来了春天,行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行业管理也步入了规范化轨道。各税务师事务所组织执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宣讲两个《办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研讨,深刻领会和全面理解两个《办法》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今年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也要专门培训两个《办法》的内容。要把两个《办法》作为今年行业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进行深入持久地系列宣传,进一步扩大《办法》实施的社会影响,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二)加强行业监督检查,促进行业规范运作
今年,围绕贯彻落实《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按照总局对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年检的要求,今年年检工作的重点:一是事务所执业资质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二是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是否规范;三是是否存在强制代理或乱收费的情况;四是开展涉税鉴证业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五是事务所财务管理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完整,费用列支是否合理;六是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自身纳税行为是否规范。年检严格按照两个《办法》要求的内容与标准进行,对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的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年检工作取得实效。
(三)继续深入开展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
今年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确定5月份将作为全国开展注册税务师宣传活动月,并下发了活动通知,明确了宣传的意义、重点、具体安排和具体要求,根据这一通知我们已确定在我市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注册税务师宣传活动。活动内容一是注册税务师协会将在新商报设立注册税务师风景线专栏,进行系统的宣传两个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同时在广播电台和网站同步宣传,希望广大注册税务师踊跃投稿。二是举办注税大学校园行活动,走进本市著名的财经类院校---东北财经大学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对高校学子进行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整体宣传,为注册税务师行业后续梯队的建立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各事务所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活动形式开展宣传。可通过新闻媒体,协会及各所自己的网站发表注税行业的宣传文章。也可通过客户座谈会和政策说明会的形式广泛让社会了解注税行业。
(四)积极推进注册税务师执业保险
为了使税务师事务所有效地防范执业风险,提高事务所抵御风险的能力,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推动注册税务师的业务开展,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今年在全市事务所开展注册税务师执业责任保险工作。
注册税务师执业责任保险是指在事务所投保的前提下,注册税务师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由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间内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它有助于提高税务师事务所承担和规避风险的能力,避免因个别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项目的工作失误引发巨额赔偿,为事务所营造一个稳定发展的环境;有助于事务所上规模、上水平,提升竞争力;有助于事务所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注册税务师在社会公众中的信赖程度,从而提升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同时因执业责任保险是国外事务所接受委托和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是国际的通行作法,有利于国内事务所更好地与国际惯例接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开展注册税务师执业责任保险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二十九条“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纳税,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的要求在我市推广注册税务师的执业保险 ,并执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税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特制定《大连市注册税务师执业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各事务所要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注册税务师执业保险。
这次会上将提出注册税务师执业保险具体实施方案的讨论稿,大家要集思广益,认真讨论,积极稳妥地推动我市的注册税务师执业保险的开展。
(四)    努力拓展注册业务发展空间
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不仅符合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大政方针,而且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在贯彻落实好现行政策规定的同时,积极支持和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鉴证业务,为行业拓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的执业环境。《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明确了注册税务师的业务范围,特别是明确了注册税务师的涉税鉴证的业务,由中介机构出具纳税鉴证证明的工作,在我国的一些省市已经开展了这项工作,并取得了成效。目前已经有北京、深圳等全国20多个省市开展了所得税汇算由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仅2005年统计全国调增应纳所得税131个亿。今年我市推行了由中介机构出具财产损失的涉税鉴证证明工作由于管理严格,措施得力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展其他涉税鉴证业务,现在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正在与相关处室研究开展所得税的有关鉴证业务。涉税鉴证是一项政策性强,质量要求高,工作量大的业务,需要一支熟悉国家经济政策、税收法规、财务会计知识、税收征管程序,懂企业生产经营知识的高素质的涉税鉴证专业队伍。只有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不断规范涉税鉴证业务的执业行为,才能保证涉税鉴证业务的规范开展,不断拓展注册税务师的业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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