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制度 >行政监管制度

政策制度

关于对九七年度税务代理工作进行年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大注税管发[1998] 002

各税务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税务代理工作,提高税务代理工作的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维护纳税人和执业税务师的合法权益,根据(大连市税务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决定从7月份开始对我市税务代理机构97年1月1日一12月31日的代理工作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方法:
    这次年检将采取由审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检查和发函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指定一家审计师事务所有偿对代理机构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向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出具审计报告。
    (二)由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执业质量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
    (三)发函调查。从每个代理机构所代理的户数中抽调3~5户企业进行信函调查,了解代理服务的质量。

    二、年检的内容:
    (-)代理机构办所资格条件的检查:
    1.是否有5名以上执业税务师(执业税务师不得在两个以上代理机构同时兼职。)
    2.注册资金是否在20万元以上(合伙所在30万元以上)。
    3、是否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二)税务代理执业质量的检查:
    1、是否按规定签定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2、是否有完整的代理工作底槁或工作记录。
    3、有无由于执业不当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等。
    (三)税务代理职业道德的检查:
    1、实行回扣。佣金或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或变相支付业务介绍费。
    2、依靠税务机关行政权力承揽业务。
    3、采取不顾代理质量,压价竞争的手段承揽业务。
    4、未经审批做广告宣传的。
    (四)财务管理情况的检查:
    1、代理机构我是否设立了会计帐簿,是否有完整的收支记录。
    2、是否有隐瞒收入,不合理开支,不提取风险基金等违反国家财务制度的问题。
    3、税务代理专用发票的使用、保管情况。
    4、是否按规定上缴营业税、所得税等。
    5、是否按着大价发[96(4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6、是否按代理业务收入3%上缴管理费。
    三、年检的要求:
    为了保证这次年检能达到规范税务代理行业的目的,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要认真组织,严格检查,扎实工作,实事求是,不走过场,注意调查研究,着重抓好典型,要采取教育帮助与严肃处理相结合,表彰先进与惩罚违纪相结合的方法。对查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办所条件、严重违纪及未开展代理业务或年代理业务收入达不到10万元的机构,将取消其代理资格,对违纪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处罚。
    各税务代理机构要做好准备,按年检内容首先做好自检。要如实汇报情况,如实提供代理工作的帐簿资料,不得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支持年检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地予以整改。
    对九八年上半年情况本次不进行车检,但要求各代理机构于7月30日前将九八年上半年的“税务代理机构情况统计表”和“税务代理业务统计表”报送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同时按规定将会费足额交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九九八年七月八日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大连市税务局

CONTACT US     0411-84351101 / 84326400
版权所有: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 网站备案:辽ICP备12000363号-2
ADDRESS: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 FAX:0411-84316166 / PC:116021 / E-MAIL:swsxh@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