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七年税务代理工作年检的通报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 大注税管发[1998] 005号
各税务代理机构:
为了规范税务代理工作,提高税务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于 98年 7月 21日到 8月 26日对我市的 39家税务代理
机构及分所、分部、办事处九七年的代理工作进行了年检。这次年检采取了由市审计事务所审查财务管理,管理中心检查执业质量、职业道德,通过信函方式征求代理企业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使这次年检能较全面的反映我市税务代理的现状及问题。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税务代理开展的基本情况
我市已批准成立的税务代理机构39家,现有从业人员919人,其中具有执业税务师资格的688人,全市代理机构共为2083户企业提供了综合税务代理服务,为4825户增值
税C类纳税人出具了审查纳税情况报告书,为3221户企业进行了所得税审查鉴证。代理机构中年代理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有十家,年代理收入10万元以下的有五家。
各税务代理机构经过三年来的代理工作实践,目前绝大多灵敏已走上了正规,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赢得了企业的好评。一些机构在实践中还探索了好的经验和做法。
正安税务师事务所多方面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一是开通了160税务专家咨询热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须知;二是免费召开税收政策发布会,向纳
税人传达政策解答疑难问题。通过这些做法赢得了企业对税务代理的信赖。
永禄税务事务所、达信涉外税务咨询事务所在代理业务管理上下工夫,制定了具体的税务代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底稿并实行内部审核制度,代理客户的纳税资料全部录入计算机,微机管理税务代理档案,这些内部管理制度大大的降低了税务代理的执业风险,提高了税务代理质量。
智华税务师事务所完善考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该所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考评比制度,包含考勤、考试、代理业务量、代理质量等项指标,每月进行考评记分,进而确定工作人员工资。提高了代理人员服务意识,克服了单纯的效益工资造成的只重抓收入不顾服务质量的弊端。
庄河地方税务咨询所、信汇税务师事务所注重代理工作底稿的运用,给代理客户出具税收管理建议书。通过对每一个代理客户认真的审查纳税情况,记录工作底稿,收集纳税资料,进行认真分析,为企业提出税收管理建议书,指出企业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这样即保证了税务代理服务的完整性,也降低了税务代理风险。
总之,我市绝大部分代理机构能按税务代理的要求去做,使用统一的税务代理协议书,统一的税务代理工作底稿,统一的税务代理专用发票,统一的执业印章。在代理过
程中能够客观、公正的服务。我们在对11代理企业发函征求意见时,对代理服务满意的5户,认为服务还可以的5户,不满意的三户。
二、目前税务代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年检我们看到我市的税务代理行业在服务质理、职业道德和管理上还存在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税务代理的形象,也阻碍税务代理的健康发展,现将问题通报如下:
(一)不按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服务
为了规范税务代理工作,我市早已统一了税务代理协议书和工作底稿及服务标准,但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代理机构未经批准私自翻印或自印协议书,不使用工作底稿,不认真提供服务。如德宝税务师事务所有46户企业在未签协议书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代理服务,为44户企业在未做任何工作底稿的情况下出具了审查纳税情况报告书。旅顺税务师事务所设在各中心税务所的代理员不到企业进行代理服务,而是要求企业每月将帐和发票带到中心税务所进行审查。还有的税务师事务所收取的是综合代理费提供的只是简单的咨询服务。有的所还存在着非执业税务师执业,执业税务师代其盖章,开发人员未经统一培训,无证上岗等问题。
(二)以压价、提成或回扣方式承揽客户
有些税务师事务所在承揽客户中不是以服务质量去赢得客户,而是通过压价、回扣、提成的方式支承揽客户。如在承揽C类户时年收取代理费压在500元以下,有的甚至仅收取50-100元,严重扰乱了代理市场。再如还有的所对非本所人员为其提供客户的给予提取 25-40 %不等的回扣,使大部分的代理收入流入个人腰包,这部分人无证上岗也成
为税务代理管理的盲点。
一些代理机构采取提成式的分配形式,使代理人员只注重抓收入,忽视服务;有些税务师事务所依靠税务机关的行政干预,强制代理,强拉客户,影响了企业对税务代理和税务机关的形象,也影响了税务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财务管理问题较多
今年年检由大连审计事务所对代理机构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在帐务处理、财务核算、发票使用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庄河税务师事务所、宏誉所、瓦房店所、中信所、北方所等单位一直没有使用统一的税务代理专用发票,而使用“收款收据”、“服务业发票”。联合所、智华所、中信所等未按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还有一些所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营业税、所得税和税务师协会会费。截止到9月20日,有30家代理机构全部结清了会费,尚有9家欠交会费。审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有的所不支持审计工作,不让审计所审查审计。有的所自94年以来不办税务登记不交税金,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帐目漏洞百出。
三、规范税务代理的意见
通过年检我们摸清了税务代理的现状,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对通报中提出的这些问题一是进行通报批评,二是要求存在问题的所要及时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或不符合办所条件的将按国家税务总局整顿税务师事务所的意见一并处理。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税务师协会负责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的管理、监督、业务工作指导,各税务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组织,应认真接受管理中心的管理和监督。管理中心将按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税务代理工作,对违犯规章制度的单位将严肃处理并予以处罚。现结合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税务代理协议书和底稿一律由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统一编号,代理机构确须自行印制的应报经批准,并在协议书后加印监督电话等内容。各代理机构要加强对协议书的发
放和填写规范的管理。
(二)税务代理执业过程中要使用代理工作底稿,要按内容规范填写,并实行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综合代理户要定期写出税收管理建议书,要建立代理工作档案、代理户档
案。
在为代理客户出具审查纳税情况报告书等需要注册税务签字时要使用统一的执业印章。执业的注册税务师不得代非执业人员盖章,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工资分配上不得采用提成或分成的工资形式。
(四)未经培训持证的开发人员和非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承揽、开发代理客户。
(五)税务代理业务应使用统一的税务代理专用发票,不得使用其他收款收据、服务业等发票;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开发票,对领购的发票妥善保管。
(六)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做到帐目清楚,开支合理。按规定及时提取和交纳税金、风险金和会费。对欠交会费较多的单位将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裁,要合法经营,规范代理,健康发展。
(七)要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代理行为。不搞强制代理,要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代理业务,按标准收费,按要求做好税务代理工作,坚决制止只收费不服务的问题。
今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注,采取切实的措施,规范税务代理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保证税务代理向着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健康发展。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