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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开展税务代理行业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大注税管发〔2000〕54号

 全国税务代理工作会议部署了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任务以后,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在市国税局、地税局和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过近六个多月的工作,到二月底已基本上完成了税务代理行业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党组对税务代理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非常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表示:要坚决贯彻总局关于“彻底脱钩,全面整顿,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要求,对挂靠税务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实行“彻底脱钩,坚决改制”。并分别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税务代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监察室等单位领导组成。
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根据全国税务代理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大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市税务代理机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实施方案》,经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于九九年八月三十日下发给各基层税务局、各税务代理机构执行。
九九年十月九日召开了全市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国税局副局长董甡,市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地税局副局长周小渝,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事处长,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基层税务局局长,各税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全国税务代理工作会议的精神,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脱钩改制的内容和范围及实施步骤。市地税局副局长周小渝、市国税局副局长董甡作了讲话,对税务代理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对挂靠税务机关及其他部门的税务代理机构实施脱钩
大连市原有税务代理机构40家,其中:挂靠国税局的有8家,挂靠地税局的有4家,挂靠大专院校及其他单位的有2家,共14家。
为做好这些单位的脱钩工作,各级领导十分重视,做了大量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工作,特别是对人员的脱钩采取了积极审慎的态度。国税局、地税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与脱钩的人员谈话,确定人员的去留,各市(县)区基层税务局长以大局为重,既做好原所的脱钩工作,又从各方面扶植和支持新所的代理工作。对不愿留在代理机构继续工作的税务干部,不歧视,妥善地安排了他们的工作,对留在税务师事务所继续工作的人员也从各方面给予了支持,使得脱钩工作进行的比较顺利稳妥。
到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各税务代理机构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名称等方面已完成了与原挂靠单位的脱钩。
1、编制脱钩:全市税务代理机构40家,其中:挂靠在税务机关及有关单位的14家税务代理机构已全部与原挂靠单位脱离了隶属关系,解除了挂靠关系。
2、人员脱钩:脱钩前在各税务代理机构工作的从业人员1,055人,其中:行政编税务干部61名,专职从业人员925人,其中具有执业注册税务师资格的479人。脱钩后,返回税务机关47名,占77%;继续留在代理机构的14名(其中:办理提前退休2人,办理离职2人,办理辞职10人),占23%。属事业编及聘用人员一律解除了与原挂靠单位的关系。人事档案已转至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3、财务脱钩:各挂靠单位主要领导认真负责,姿态很高,按照有关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各税务代理机构进行了清产核资,国税局、地税局对各所的现有资产进行了产权界定、财产处置,做到双方都比较满意,为事务所改制后开展代理工作打下了较好地基础。现有的税务代理机构在财务、资产方面已与税务机关完全脱离了关系。
4、职能脱钩:各税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后,已全部成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独立开展业务,税务机关不再为税务代理机构指定客户,招揽业务。
5、名称脱钩:各税务师事务所已全部按照总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更改了名称,重新办理了营业执照。
三、对税务代理机构进行改制
我们自九九年十一月初开始,对全市40个税务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在进行脱钩的同时进行了改制。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分二批举办了税务代理机构改制培训班。学习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及总局制定的两个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暂行办法。对改制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我们对各所提出的问题结合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了解答并上报总局,对如何搞好改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各所按总局《暂行办法》的要求报送了相关材料,我们进行了严格审核。为使改制工作进展顺利,我们统一制定了税务师事务所章程(范本)、协议书(范本)及发起人、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简历备案表;规范了报送材料的装订,对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条件、发起人、出资人的条件严格审查,不迁就,不放宽,一丝不苟。
3、规范填报《改制申请报告》。各所上报的改制材料经我们审核合格后,我们于九九年十二月七日召开了所长工作会议,对如何规范填写《申请报告》又作了进一步的规范,规范填写的内容、格式,明确了填表要求。
4、我们将审核合格的51个所的《申请报告》分两批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5、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转发了《关于税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中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税务师事务所在改制后办理营业执照的有关要求。
到二月十五日,经我市审核并报经总局审批的税务师事务所51个:其中属原税务师事务所(含分支机构)改制的44个,新设立的7个;按组织形式划分:属有限责任的44个,合伙制的7个;按其经营地划分:市内38个,外县(市)区(含开发区、保税区)13个。
现审批的51个税务师事务所总人数为912人,比改制前减少143人;专职从业人员为795人,减少130人;其中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467人。各税务师事务所的发起人或合伙人都具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各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金或经营资金都如数到位,都在30万元或10万元以上,参资入股人员都按比例入股并经公证处公证。
;四、检查验收,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二月下旬,我们按照总局《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验收标准》(国税办发〔1999〕48号)进行了验收。我们认为,我市税务代理行业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已基本上完成了任务,达到了总局的验收标准。
各税务代理机构正在凭总局批复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月份以后,我们将把工作重点转向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建立良好的税务代理秩序方面。三月中旬,组织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及财务人员学习总局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
全国税务代理工作会议部署了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任务以后,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在市国税局、地税局和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过近六个多月的工作,到二月底已基本上完成了税务代理行业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党组对税务代理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非常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表示:要坚决贯彻总局关于“彻底脱钩,全面整顿,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要求,对挂靠税务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实行“彻底脱钩,坚决改制”。并分别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税务代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监察室等单位领导组成。
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根据全国税务代理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大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市税务代理机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实施方案》,经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于九九年八月三十日下发给各基层税务局、各税务代理机构执行。
九九年十月九日召开了全市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国税局副局长董〖HT5,7〗生〖KG-*3〗生[HT5],市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地税局副局长周小渝,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事处长,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基层税务局局长,各税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全国税务代理工作会议的精神,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脱钩改制的内容和范围及实施步骤。市地税局副局长周小渝、市国税局副局长董甡作了讲话,对税务代理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对挂靠税务机关及其他部门的税务代理机构实施脱钩
大连市原有税务代理机构40家,其中:挂靠国税局的有8家,挂靠地税局的有4家,挂靠大专院校及其他单位的有2家,共14家。
为做好这些单位的脱钩工作,各级领导十分重视,做了大量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工作,特别是对人员的脱钩采取了积极审慎的态度。国税局、地税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与脱钩的人员谈话,确定人员的去留,各市(县)区基层税务局长以大局为重,既做好原所的脱钩工作,又从各方面扶植和支持新所的代理工作。对不愿留在代理机构继续工作的税务干部,不歧视,妥善地安排了他们的工作,对留在税务师事务所继续工作的人员也从各方面给予了支持,使得脱钩工作进行的比较顺利稳妥。
到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各税务代理机构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名称等方面已完成了与原挂靠单位的脱钩。
1、编制脱钩:全市税务代理机构40家,其中:挂靠在税务机关及有关单位的14家税务代理机构已全部与原挂靠单位脱离了隶属关系,解除了挂靠关系。
2、人员脱钩:脱钩前在各税务代理机构工作的从业人员1,055人,其中:行政编税务干部61名,专职从业人员925人,其中具有执业注册税务师资格的479人。脱钩后,返回税务机关47名,占77%;继续留在代理机构的14名(其中:办理提前退休2人,办理离职2人,办理辞职10人),占23%。属事业编及聘用人员一律解除了与原挂靠单位的关系。人事档案已转至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3、财务脱钩:各挂靠单位主要领导认真负责,姿态很高,按照有关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各税务代理机构进行了清产核资,国税局、地税局对各所的现有资产进行了产权界定、财产处置,做到双方都比较满意,为事务所改制后开展代理工作打下了较好地基础。现有的税务代理机构在财务、资产方面已与税务机关完全脱离了关系。
4、职能脱钩:各税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后,已全部成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独立开展业务,税务机关不再为税务代理机构指定客户,招揽业务。
5、名称脱钩:各税务师事务所已全部按照总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更改了名称,重新办理了营业执照。
三、对税务代理机构进行改制
我们自九九年十一月初开始,对全市40个税务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在进行脱钩的同时进行了改制。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分二批举办了税务代理机构改制培训班。学习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及总局制定的两个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暂行办法。对改制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我们对各所提出的问题结合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了解答并上报总局,对如何搞好改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各所按总局《暂行办法》的要求报送了相关材料,我们进行了严格审核。为使改制工作进展顺利,我们统一制定了税务师事务所章程(范本)、协议书(范本)及发起人、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简历备案表;规范了报送材料的装订,对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条件、发起人、出资人的条件严格审查,不迁就,不放宽,一丝不苟。
3、规范填报《改制申请报告》。各所上报的改制材料经我们审核合格后,我们于九九年十二月七日召开了所长工作会议,对如何规范填写《申请报告》又作了进一步的规范,规范填写的内容、格式,明确了填表要求。
4、我们将审核合格的51个所的《申请报告》分两批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5、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转发了《关于税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中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税务师事务所在改制后办理营业执照的有关要求。
到二月十五日,经我市审核并报经总局审批的税务师事务所51个:其中属原税务师事务所(含分支机构)改制的44个,新设立的7个;按组织形式划分:属有限责任的44个,合伙制的7个;按其经营地划分:市内38个,外县(市)区(含开发区、保税区)13个。
现审批的51个税务师事务所总人数为912人,比改制前减少143人;专职从业人员为795人,减少130人;其中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467人。各税务师事务所的发起人或合伙人都具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各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金或经营资金都如数到位,都在30万元或10万元以上,参资入股人员都按比例入股并经公证处公证。
四、检查验收,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二月下旬,我们按照总局《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验收标准》(国税办发〔1999〕48号)进行了验收。我们认为,我市税务代理行业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已基本上完成了任务,达到了总局的验收标准。
各税务代理机构正在凭总局批复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月份以后,我们将把工作重点转向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建立良好的税务代理秩序方面。三月中旬,组织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及财务人员学习总局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
四月份,我们将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与大连市物价局协商,修订原税务代理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收费。
五月份,结合总局制定的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等文件,对执业注册税务师进行后续教育培训,加强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下半年,对税务师事务所的规范代理情况和注册税务师的执业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以使税务代理行业更加规范更加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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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大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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