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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连市税务代理机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大注税管发〔1999〕10号

各县(市)区国税局、地税局,各税务代理机构:
现将《大连市税务代理机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

大连市税务代理机构清理整顿
脱钩改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对税务代理工作的指示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税务代理机构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领导近期关于税务代理要脱钩改制、规范管理的重要指示,总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经全国税务局长会议和全国税务代理工作会议讨论,决定在1999年度内全面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总局相继下发了《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国税发〔1999〕145号)、《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代理的意见》和《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中有关财产处理的意见》(国税发〔1999〕154号)。这次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要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的指示、要求和规定,切实抓紧抓好。总体要求是,“彻底脱钩,全面整顿,规范管理,健康发展”。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是“彻底脱钩,坚持改制”,促进税务代理事业的规范管理,健康发展,使税务代理真正成为独立、公正的社会中介行业。
二、清理整顿的对象和范围
(一)坚决取缔非法设立的税务代理机构,严禁非法从事税务代理活动。
凡未经大连市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税务代理机构或未经批准兼营税务代理业务的机构,要进行清查,坚决予以取缔,停止执业,没收非法所得。
(二)全面清理整顿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的税务代理机构,实行彻底脱钩,在脱钩基础上实施
改制。
经大连市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挂靠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及其县(市)区基层税
务局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所属分支机构。
(三)全面清理整顿挂靠在其他不准办经济实体的党政机关、大专院校等单位、部门的税务代
理机构。
(四)经大连市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正式批准设立并执业的无挂靠主管部门的税务代理机构,要按照总局制定的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办法进行改制报批。
三、脱钩改制的内容和要求
凡是由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税务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名称五个方面与税务机关彻底脱钩,并实施改制。
几年来,经大连市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批的税务代理机构共有40家。其中:挂靠国税局的8家,挂靠地税局的4家。
按照脱钩五个方面要求,现挂靠国地税局的12家税务代理机构,其脱钩的主要内容:(一)编制脱钩
现12家税务代理机构,有10家属全民性质(国税8家,地税2家)为税务局的事业编制序列;有2家属合伙制的,但也属于税务机关兴办的。
这些代理机构应退出税务局的事业编制序列,解除与税务局的挂靠隶属关系。
(二)人员脱钩
现11家税务代理机构中的行政编人员由本人写出去留申请报告,愿回机关的由机关重新安排适当工作,愿留下继续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由税务机关办理退休或离职、辞职手续。
对事业编人员和其他聘用人员按总局文件规定办理。
(三)财务脱钩
对税务代理机构基准日内(99年10月31日前)的资产,由有关部门对其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清产核资,然后进行财产认定、产权界定、资产处置、会计档案资料移交。
(四)职能脱钩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务机关将一些征管职能(税务登记等)赋予了税务代理机构来做;各县(市)区税务局在基层税务所或业务科设专人(或代理点、代理站)办理税务代理,以行政机关的权力或名义执业和招揽业务。这种情况要脱钩、要清理,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不准转移,不得用行政权力为税务代理机构指定客户。
(五)名称脱钩
现在我市有些税务代理机构的名称是冠以地名或行政区名。有的税务师事务所与税务机关在一起办公。要按照要求更改名称,办公地点要与税务机关分开。
税务代理机构脱钩后,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税务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改制为有限责任或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对税务代理机构改制的申请及资格进行初审,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税务代理机构凭总局批复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登报公告。经初审或审定不合格的代理机构,责令其停业并办理注销手续。
社会上其他部门、单位兴办或挂靠的税务代理机构比照上述办法办理。
其他已经是有限责任或合伙制的税务代理机构要按总局税务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办法的规定在99年年底以前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四、脱钩改制的实施步骤
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分两步走,先脱钩后改制。按照总局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制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下发并分别组织实施。
根据我市税务代理行业和税务代理机构的现状,首先要组织各税务代理机构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对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的指示和要求,明确清理整顿的目的、意义和政策。二是由各税务代理机构按照总局文件要求进行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脱钩工作要在十月底前完成。三是在脱钩的基础上,由各税务代理机构提出改制方案,并按照审批暂行办法将材料报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审核,改制工作应在十一月底以前完成。
五、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要求
(一)学好文件,提高认识。组织税务机关有关人员和税务代理机构人员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有关清理整顿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分别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检查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各基层税务局、各税务代理机构要把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落实。
市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单位清理整顿及脱钩改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负责汇总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请示汇报。总局将对各地清理整顿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
(三)掌握政策,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人员安置、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处置、工作交接等项工作,保持税务代理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要严明纪律,分清责任,不能弄虚作假,不得造成资产流失,不得私分公款,私设小金库等,对严重违规违纪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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