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1年度执业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大注税管发〔2001〕1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市将举办2001年执业税务师后续教育,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获得执业注册税务师证书的执业注册税务师按要求全部参加,税务师事务所的其它工作人员自愿参加。
二、培训内容:
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变化要点及分析;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三、培训时间:
2001年6月26—29日,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6月26日、27日。
第二期:6月28日、29日。
各所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分期参加培训。
四、培训费用:
每人200元。含资料费、培训费、午餐费等。
五、培训地点:
大连市科技馆东报告厅。
六、报名时间及办法:
6月10日前各所统一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报名,报名时将参加各期培训班的名单及后续教育证、培训费用交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培训后,后续教育证由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盖章返回。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OO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