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发〔2022〕64号
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组织上下成体系自查自纠和接受检查准备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号)和《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3号),中税协制定了《关于组织上下成体系自查自纠和接受检查准备专项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参照中税协做法,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7月8日中税协印发了《关于在税务师行业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税协〔2022〕54号),请各地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2022年7月21日
关于组织上下成体系自查自纠
和接受检查准备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号)和《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3号),全力以赴做好税务师协会收费自查自纠和接受专项检查准备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22〕964号和民发〔2022〕53号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全面细致梳理相关政策依据,认真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力实现有效整改和规范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有效推动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谢 滨
副组长:李林军 高存玉 张晓平 李景玲
办公室主任:高存玉(兼)
副主任:黄宏斌 李 楠 侯宏伟 赵成刚 金 宁 关迎军
李锦华 赵 鹏
成 员:杜大海 张曼红 崔 远 杨艳春 吴 博 郝 欣
办公室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决议,统筹协调部门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
3.核实相关材料,及时查漏补缺;
4.起草汇报材料,筹备现场检查工作;
5.起草工作总结,督促落实后续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统一部署,体系推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总局领导有关批示要求,以党建为引领,将自查自纠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全面梳理涉企收费依据,做好自查自纠,做到即查即改。
(二)上下联动,以上率下。中税协要做好表率,同时要加强与地方税协沟通,落实工作部署要求,确保9月10日前各地方税协上报专项整治情况。
(三)严格自查,即查即改。一方面,要对合规合法收费项目进行细致的梳理,准备好相关政策文件和依据来源;另一方面,对于收费依据不充分或者不规范的情况,及时整改到位。
(四)完善制度,规范提升。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规范各项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和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动态沟通机制,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树立大局意识,遵守工作纪律。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遵守工作纪律,做好自查自纠和接受专项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号).docx
2.《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
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4号)
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4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