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注税协发〔2020〕8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20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确保认定质量,推动事务所做强做大、做专做精,根据《大连市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7年修订)》(大注税协发〔2017〕5号,以下简称“大连认定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税务师事务所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并符合“大连认定办法”认定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按标准分别申报A级、2A级、3A级税务师事务所。
二、认定程序
(一)新申请等级或升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向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大连税协”)提交《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大连税协对申请A级、2A级、3A级的事务所进行实地审核。
(二)已认定的等级事务所不需要重新申请。大连税协在常规报送材料和行业年度报表基础上对已认定的等级事务所进行书面复核,复核指标异常或未履行会员义务的需实地审核。
(三)大连税协根据大连地区实际情况对已认定的A级、2A级、3A级事务所进行实地抽查工作。
(四)认定工作结束后,大连税协向社会公告等级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并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中更新相关信息。
三、时间要求
新申请等级或升级的事务所务必于7月10日前将认定申请表报送大连税协。
2020 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