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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9 来源:大注税协发〔2018〕5号 作者:本站

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的通知》中税协发【2018】6号要求,和《大连市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大连认定办法”),现将 2018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事务所2017年度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税务师5人以上并符合“大连认定办法”其他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按标准分别申报A级、2A级、3A级税务师事务所。

二、申报时间及考核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市税协。

上年度已认定为等级事务所不需要重新申请、报送等级认定材料,市税协按着日常报送资料和行业年度报表对已认定过的等级事务所进行复核,有异议的进行实地考核。

今年达到申报条件新申报等级税务师事务所的按要求时间和内容报送资料。市税协将安排进行实地审核。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新申报的等级事务所按照“大连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申报材料。本年度为简化手续只报送以下资料 。

 1、《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
  2、《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自评表》;(见附件2)
  3、上年度纳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四、等级事务所公告

 认定工作按程序结束后,市税协对A级、2A级、3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名单在税协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并发放牌匾。

 

     附件1: 《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申报表》附件1.docx

     附件2:《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自评表》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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