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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市国家税务总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大连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流程(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7-12-04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关于《大连市国家税务总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大连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流程(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2017年8月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将“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中“具有行政登记性质的事项”的决定及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形式制定并发布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深入理解《规程》内涵,结合大连市实际,制定了《大连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现将《流程》解读如下:

     

    一、大连市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登记到哪里办理?

    大连市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登记由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办理、变更和终止行政登记。

     

    二、大连市税务师事务所如何办理行政登记?

    符合《规程》规定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携带《规程》要求的材料,到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行政登记,在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公示税务师事务所名称、合伙人或者股东姓名、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姓名、职业资格人员及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公示期内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实的,予以行政登记,颁发纸质《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对不符合行政登记条件或者公示期内有异议,经调查确不符合行政登记条件的,出具《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不予登记通知书》。

     

    三、9月1日前已办理工商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如何办理行政登记?

    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没有办理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按规程第六条提交资料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前到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行政登记。

     

    四、原经税务机关行政审批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什么时间办理行政登记?

    《规程》施行前经行政审批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需携带《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等资料,于2017年9月30日前,到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换发《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五、大连市辖区内税务师事务所办事处如何办理行政登记?

    大连市辖区内的税务师事务所在大连市辖区内办理的非独立核算的工作站、办事处、业务部,不需单独办理行政登记,由税务师事务所在办理行政登记时统一报送相关信息。

     

    六、行政登记所需资料如何取得?

    行政登记所需要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等资料可到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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