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以下简称《规程》)下发后,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规程》的要求,做好大连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及换证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流程。依据《规程》,结合大连实际,制定了《大连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流程(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存量所及9月1日前已办理工商登记但没有办理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登记流程及截止时间;二是明确责任,规范内部工作流程。依据《规程》,制定了《大连市税务师事务所内部登记流程》,明确了行政登记受理岗、审核岗、公示岗、公告岗等各岗位责任、衔接方法及操作时限;三是保证人力,行政登记工作开展顺利有序。9月,已受理了原审批的全部67家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登记换发工作,其中,65家税务师事务所完成了换证工作,2家税务师事务所因不符合行政登记条件,正在办理变更工商登记;另外受理了2家在9月1日前已办理了工商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登记工作,并按行政登记程序进行公示、核发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