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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注税协会2011主题宣传媒体报道之一: 高校毕业生创业每年最高免税八千


发布日期:2011-04-07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大连晚报20110407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关注大学生及青年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活动的启动仪式上获悉,今年开始执行的《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将坚定一部分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决心。
     据了解,目前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税收政策包括: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大连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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