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税务师入会工作
发布日期:2007-12-10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税务报200701210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行政监管和协会自律管理作用。
首先,建立税务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山东省注税管理中心下发了《山东省注册税务师行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明确税务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内容、报告时间、报告方式以及不按规定报告的处理办法等,及时了解、掌握税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其次,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入会工作。山东省注税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明确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入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入会条件、入会程序、入会报送资料等事项,规范了会员入会工作,加强对会员的日常管理。
另外,山东省注税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起草下发了《关于明确注册税务师行业行政管理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行政管理体制和各市国税局、地税局在注税行业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加强注税行业行政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