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行业在省国、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税务机关的支持下,以学习法律法规为动力,以完善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规范注税行业监管体系为主线,以提高注税行业执业质量为抓手,立足长远,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在实行人才战略的同时,逐步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依法支持和促进注税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 加强思想教育,更新工作观念
首先向注税行业从业人员强调,税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中介机构。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受法律约束,并受法律保护。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办事,维护国家利益,不能违法。其次向注税行业从业人员重申,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承办业务,应当以委托方自愿为前提,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准则,不能通过有关部门强制纳税人委托。第三,让注税行业从业人员明白,注税行业在支持征管改革,规范征纳关系,提高办税质量,推进依法治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注税行业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已经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注税行业在为税务部门和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也降低了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的风险成本,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符合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因此,注税行业从业人员只有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积极为行业发展做贡献,才能不辱使命,跟上时代的步伐。
二、学习贯彻文作.写到工作思路
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14号令)等文件下发后,我们把握了注税行业的这一发展机会、工作思路逐步理清,找准了工作的方向和着力点。改变了过去税务机关对事各所实行大包大揽和“不愿管”、“不好紧、“不用管”,视事务所为“烫手山芋”等不正确认识,逐步转变观念,进而认识到:事务所是独立的法人组织,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与税务机关没有隶属关系,税务机关必须在加强业务监管的同时,尊重其主体地位,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特别是省国税局胡道新局长:“依法支持注税行业的工作,热情关心注税事业的发展,帮助解决注税工作的困难,是国税机关及其负责同志的重要职责。希望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及其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注税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批示下发后,引起了积极的反响,对安徽注税行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注税行业是税收事业的组成部分,承担着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两大职能,发挥着协税、护税、办税的功能,与税务机关共同推进税收事业的发展。税务机关在行使对注税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中,要依法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做到脱钩不脱管,到位不越位,依靠不依赖。我们的主要做法是:领导重视支持,增强法定业务。
我们从2006年工作计划入手,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把夯实注税行业的工作基础作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重要课题,总局14号令下发后,及时向省国税局、地税局领导作了专题报告。在国、地税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拟定并下发了贯彻意见(国税发[2006]86号文件),文件规定: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出具税务师事务所经济鉴证查账报告、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企业办理纳税申报、退税和减免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需附送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审核报告。此举有效发挥了中介机构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年终会计报表审核中的作用,拓展了注税行业的业务,使他们有了发展的空间,对促进行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 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
在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统一代理工作底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新申报表)的文件精神,我们草拟下发了《税务师事务所工作底稿编制与复核制度》,统一规范了全省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工作底稿的编制。
2 、统—涉税业务审核标准
为规范我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涉税服务的执业行为,规范其出具的审核报告内容,提高其服务质量,以防范税务师执业风险,我们以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的会计处理为依据草拟出台了《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涉税服务审核标准》、《2006年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企业税收审查方法》。同时,为了帮助事务所从业人员掌握上述内容,我们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收效良好。
3、统—鉴证报告取证内容
为认真贯彻国家总局13号令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涉税鉴证行为,保证各类涉税服务质量、规避执业风险,我们对全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等涉税鉴证报告所需附的有效证据资料进行归类整理,统一下发了《税务师涉税鉴证取证要点》,为事务所执业和税务机关审批提供了方便。
4、统一了税务机关监管程序
按照所得税征管范围划分,我们规定,合伙所(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地税局监管,有限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监管,税务师事务所年检资料、新设税务师事务所资料审核由各级税务机关签章后分别上报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改变了过去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直接受理有关资料的状况,解决了地市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发挥了各级税务机关的监管作用,推动了注税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寻找法律依据.防范执业风险
1、编写操作指南
在安庆、蚌埠、淮北等有关税务部门的支持下,管理中心组织编写了《注册税务师操作指南》一书,主要将国、地税分管的税种的有关税收政策、税收的会计处理、税收优惠政策整理出来,仅税收的会计处理就有 12万字,它包括:正常纳税申报、纳税调整、税务稽查、税收处罚等四大块。该书把税收政策这个实体与征管程序结合起来,目的是为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寻找法律依据,等“两税”合并人大通过后,立即出版。
2、规范事务所财务管理
要求各事务所要按季报送报表,管理中心将对上报的报表进行审查,根据报表进行抽查,对账表不符、账账不符、一年以上零申报的将不予通过年检,并取消执业资格。
3、认真抓好年检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们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的正式文件及时转发至各地市县国税局、地税局和税务师事务所,同时针对我省实际情况,就如何搞好年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06年年检,我们重点检查了基层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执业规范、财务管理等情况。经过整顿治理,我省的事务所执业规范了,服务质量提高了,在总局组织的检查中受到了好评。
我们共对87个税务师事务所和406名执业注册税务师进行了年检,有两个税务师事务所因内部管理不规范进行了限期整改。四个分支机构因资质不够被注销。另有3名执业注册税务师因执业资质不符,转为非执业注册税务师。
五、 改变管理思路,努力做好服务
1、加强业务培训
2006年我们对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及业务骨干进行了两期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税收的会计处理以及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和调整等。
2、平衡全省中介市场
对合肥等中介密集地区新办事务所进行控制,以防范对毫州、淮北、铜陵、安庆、黄山等中介力量薄弱地区鼓励新办事务所,保证全省市场平衡。
3、开通注册税务师同站
目前,以信息化为先导的先进科技已经介入中介机构,简单、手工式的原始管理方法已无法适应税务师事务l所发展的需要。尤其是注税行业,是一个知识密集、技术密集、高智能服务型中介组织。对他们实施管理必须引入现代科技管理手段,实行信息化管理。我们于 2006年 8月1日正式开通安徽注册税务师网站(网址:http/www.ahcta.cn/)设置:机构概述、行业公告、业务信息、培训中心、税收政策、税收筹划、办税指南、企业咨询、BBS论坛、联系管理中心等版块。同时以网站为平台,实行远程教育,组织全省非注册税务师实行网上培训。2006年已在网上报名学员 59名,全部都是税干子女。下一步将根据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考试大纲内容,在网上组织大家学习,进行考前培训。这样有利于我们与管理对象之间实行信息沟通,及时发现管理中的问题,为事务所解难答疑,站在行业管理的前沿,把握先机,赢得行业发展的主动权。
六、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省国税局分管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工作的领导带队到淮北、蚌埠、黄山等地基层税务机关和部分事务所进行了调研,对当地基层税务机关对事务所的监管情况以及事务所的基础设施建设、财务核算、业务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了解,并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反应强烈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解决中介机构执业过程中的困难。
如:调研中发现的基层监管不到位问题,积极向两局汇报,由省国、地税局联合下发了皖国税发[2006]117号文件。文件要求:各市、县税务局要明确一名局领导负责本地区行业监管,并在征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事务所及分支机由征管部门按年度送报省管理中心;事务所的年度财务报表由各市、县国、地税征管科、股联合审核签章后,报省管理中心;要求各地每半年召开一次行业监管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