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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为我“赚”回几十万


发布日期:2007-04-1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税务报   2007.04.09   李长河口述,吕凤柱整理 

 我公司在当地算是较具规模的私营企业,半年前,与一家信誉较好的税务代理机构签了合作协议。对于税务代理我始终不感兴趣,认为税务代理只是帮企业记记账、纳纳税,分担一些企业办税人员的工作,而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改变了对税务代理的看法。

  那是在我聘请税务代理3个月之后,企业与外国一家公司联合出资成立合资企业。在选择投资方案时,外方给我公司提供了两个可供选择的方案:一是以机器设备作为注册资金投入,房屋建筑作为其他投入;一是以房屋建筑作为注册资金投入,机器设备作为其他投入。面对两个几乎相同的方案,我在未加考虑的情况下,随意选择了第一个方案。事后我还将此事当作笑话说给公司的其他人员听。过了不久,税务代理人员知晓了此事,他们专程找到我,告诉我应该选择第二套方案。看到我不以为然的样子,税务代理人员详细地向我解释:在方案一中,根据税法规定,房屋建筑直接作价投入另一企业视同房产转让,应该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契税等;在方案二中,根据税法规定,将房屋建筑作为注册资金投入,不征收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仅仅征收契税。

  听税务代理人员这样一说,我前后测算比较了一下,结果方案一和方案二的纳税额居然相差几十万元,于是连忙通知那家公司改选第二个方案。

  税务代理人员的三言两语,居然为我“赚”回几十万元,这让我不得不对其刮目相看。此后公司在作出重大决策前,也很自然地多了税务代理人员审批这一必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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