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官和代理一起学政策
发布日期:2006-04-17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税务报060417
日前,四川省泸州市国税局召集全市国税系统的征管、法规部门负责人、各区县国税局分管领导和税务师事务所有关人员共同学习讨论了《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双方还对如何加强税务代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
通过认真学习研讨,参加会议的税务部门和税务代理的双方人士就推进税务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达成了许多共识。一是加强学习。各级税务机关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税务师的学习和考试,壮大税务人才队伍。税务代理人员要通过学习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各税务代理机构要坚持诚信、守法执法,抓好“两个办法”落实,注重人才培养,提高执业质量。同时,要紧盯市场想发展,争取支持谋发展,开拓创新求发展。三是税务机关对税务代理机构要依法支持,加强监管。
重点监管税务代理机构人员是否依法代理,有无损害国家和纳税人利益行为,是否超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业务范围,是否执行规定收费标准。要指导代理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一些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在会上提出,税务机关还应为税务代理部门提供政策信息和业务指导,依法支持代理机构拓展业务,加强对税务代理行业的管理和监督,逐步建立并施行代理部门等级资质评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