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行业动态 >行业要闻

行业动态

总局对于广东省国、地税两局批转 《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的意见》给予充分肯定


发布日期:2004-03-06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广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会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充分肯定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转我中心和协会《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做法。 7月9日,总局王力总经济师在介绍广东经验的《税务咨询信息反映》第六期上批示: 广东省国、地税局的做法值得很好总结和推广:即:在思想认识上重视发挥税务代理对于优化纳税服务和深化征管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在要求上防止和纠正行政干预与漠不关心两种错误倾向;在工作指导上明确税务代理可做及应拓展的业务范围,做到大力支持和加强监督并重。建议请办公厅发简报,并请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注意了解其他省的类似做法,及时反映并转发各地参阅。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王力总经济师的建议,在 7月17日第五十三期《税务简报》上专刊转载了我们的《意见》,高度评价 “ 广东省国税局 、 地税局联合出台积极支持税务代理事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 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中国税务咨询协会还把该文联合转发给全国各省市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
    总局领导对我省国、地税两局批转《意见》的做法如此重视,这是对我省国、地税两局关怀、支持协会和管理中心工作的肯定,是对我们全省税务代理工作者极大的鼓励和强有力的支持,也是广东税务代理事业发展的一个很好契机。我们应该以此为动力,认真抓紧抓好三个环节,即:抓紧加快发展,抓好依法规范执业,抓好服务质量的提高。更好地发挥税务代理对于优化纳税服务和深化征管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为广东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快速、有序的发展而不懈地努力!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大连市税务局

CONTACT US     0411-84351101 / 84326400
版权所有: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 网站备案:辽ICP备12000363号-2
ADDRESS: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 FAX:0411-84316166 / PC:116021 / E-MAIL:swsxh@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