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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代理业的机遇与挑战


发布日期:2003-06-30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杨智勇 

税收代理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而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其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即1985年1月至1991年8月的探索阶段,1991年8月至1994年9月的试点阶段,1994年9月至2000年7月的推广阶段,2000年7月以后的逐步规范阶段。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全国共有税务师事务所2200多个,52万人取得了注册税务师资格,税务代理业已初具规模,并开始逐步向规范化方向迈进。作为朝阳产业,税务代理市场空间巨大,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同时,税务代理业也存在许多问题,面临严峻挑战。

  一、税务代理业面临的机遇

  经过长期的理论探讨,特别是十几年的税务代理实践,税务代理在规范征纳行为、协调征纳关系、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提高税务行政效率、维护纳税人权益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得到了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税务机关的普遍认同和积极支持,为税务代理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税务代理业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

  1.经济的发展,为税务代理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税务代理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经济的发达与否直接影响着税务代理业的发展。目前,我国仅企业纳税人就有1600万户,另外还有400万左右的个体工商业户,还有众多的个税纳税人,税务代理市场还刚刚开始启动。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纳税人选择税务师事务所为其办理税收事务的还不足3%,许多地方尚未建立税务代理机构。税务代理市场可以说还是一片未曾开垦的处女地,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

  2.加入WTO后,税务代理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目前税务代理的委托人50%以上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原因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我国税务业务、环境等不熟悉,同时,也习惯于国外的税务代理制度,对税务代理对企业的积级作用有着比较深刻的认识。随着我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它们将成为税务代理市场重要的潜在客源。

  3.税制结构的优化、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强,将促使国内企业选择税务代理。随着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要求会更高,税务代理带给企业的正效应将进一步凸现,这为拓展税务代理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加入WTO时,我国政府承诺,服务业将遵循既定时间表,逐渐向外资开放。目前,已有部分世界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的合资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但税务代理业尚未完全开放,这对国内税务代理业无疑是一个难得的发展壮大的机遇。

  二、税务代理面临的挑战

  1.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税务代理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和经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的其他机构。”目前,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咨询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已参与到税务代理市场竞争中。随着这些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壮大,税务代理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不可避免。而外资的进入将使税务代理市场竞争白热化。尽管外资进入税务代理行业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我们承诺的最长时间是6年,届时将有更多的外国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国内税务代理市场。它们不仅拥有雄厚的资金、丰富的从业经验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而且还拥有一定的客户网络,将对国内的税务代理机构形成强有力的竞争。

  2.代理行为尚待规范。税务代理业作为中介机构,必须具备完全的独立性,否则代理业务的公平性将无法得以保证。这是税务代理业走向规范和成熟的起码条件。我国的税务代理业经历了1999年8月—2000年7月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以后,与税务机关已基本脱钩,但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脱钩没有完全彻底,税务代理行为尚待规范。首先,由于税务代理机构缺乏独立性,“强制代理”和“变相强制代理”没有遏止。“强制代理”破坏了中介服务的“自愿性”游戏规则,属于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严重扰乱税务代理市场秩序。其次,代理收费不规范。尽管有关部门核定了税务代理收费标准,但部分税务代理机构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超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的情况,也存在恶意压低收费标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再次,业务处理不规范。目前基本上是各税务代理机构各行其是,缺少统一性。

  3.缺乏高素质的代理机构。税务代理业的业务范围不能只停留在代理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一些简单的事务性工作上,而应更多地开展税收筹划、税收审查等高层次项目代理。这就要求代理机构的高素质,而这正是目前税务代理业的软肋,从业人员的低素质仍然是制约税务代理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我国税务代理业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特别是在1999年实行注册税务师资格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之后,注册税务师的数量有较多增加,素质有较大提高。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从业人员数量质量与发展要求仍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2002年我国注册税务师虽已达到5.2万人,但与税务代理的大市场相比,其缺口仍十分明显;二是我国税务代理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进入一个相对较快的发展阶段还是最近几年的事,大部分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短,缺乏实际代理经验。从业人员的低素质的直接结果是服务质量无法保证,同时也限制了高层次代理业务的开展。

  4.需要有更高的社会认同度。尽管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在各级行政部门及税务机关中已达成共识,但税务代理对纳税人的积极作用并没有真正被大多数纳税人认同,社会认同度低带给税务代理业的必然后果是拓展市场困难。

  三、发展税务代理业的对策

  1.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是有关税务代理的两个主要法律依据。但是,从总体来看,法律级次代、体系不完整等问题依然存在。要保证税务代理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建立从税务师资格认定、税务师机构设置、税务代理义务和责任到服务收费等一整套统一的、规范的税务代理法律体系。同时,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和深度,提高纳税人对税务代理的认识和理解,树立良好的的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对税务代理的认同度,扩大市场占有率。

  2.完善管理体制和自律机制。2002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分行业管理决定的通知》,将两个行业的关系定位在“统一领导、分行业管理”。这一改革措施克服了原来的各自为政等诸多弊端,但也有许多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之处。其一是加强两个行业协会的协调、沟通,缩短磨合过程,实现管理体制的顺利转轨;其二是在理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加快行业制度建设,制订相应配套的、规范的行业管理制度及规章,以规范代理行为,保证税务代理业良好的市场秩序。

  3.加大行政管理力度。税务机关是注册税务师协会的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对税务代理业进行监督指导是税务机关的责任,税务机关不能因为税务师事务所与其机构的脱钩而对其不闻不问,而必须加强行政管理力度。其一是加强对税务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其二是及时向税务代理机构提供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信息;其三是加强对税务代理机构的业务指导,提高其业务水平。

  4.保证税务代理机构的独立性。税务机关应真正认识到独立性对税务代理业务发展的重要性,真正做到与税务代理机构脱钩,各级税务机关应对下级税务机关加强检查,保证税务代理机构的独立地位。各税务师事务所也应认识到依赖于税务机关的行政干预而生存不是长久之计,不利于其健康发展,应主动拓展市场,挖掘市场潜力,真正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

  5.加强人员培养,提高综合素质。其一,加强注册税务师考试的推广工作,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充实注册税务师队伍;其二,加强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后续教育不能流于形式,行业协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真正将其落到实处;其三,各税务代理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其四,开展诚信教育,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注册税务师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作者单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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