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制度 >公告通知

政策制度

关于申报2015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7 来源:大连注册税务师协会 作者:管理中心

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5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的通知》要求(中税协发【2015】021号,及《大连市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现将 2015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是2014年度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执业注册税务师6人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分别按标准申报A级、AA级、AAA级税务师事务所。

二、申报时间及考核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请于7月15日前将有关申报资料报送市税协,上年度已认定为等级事务所只对申报资料进行案头复核,今年达到条件新申报等级税务师事务所的按要求报送资料进行实地考核。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参加等级事务所认定的按照《大连市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申报资料。

新申报的等级事务所按照《大连市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中规定材料的前六项资料。

上年度已认定的等级事务所只报送材料一、三、六项即可。

 

 

附:大连市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doc   

             关于做好2015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大连市税务局

CONTACT US     0411-84351101 / 84326400
版权所有: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 网站备案:辽ICP备12000363号-2
ADDRESS: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 FAX:0411-84316166 / PC:116021 / E-MAIL:swsxh@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