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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北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大连东正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合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0-06-08 来源:大连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作者:管理中心

大连北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大连东正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合并设立“北方利安达(大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情况公告如下

合并后事务所名称:北方利安达(大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51号10层2A单元

所长:于雷

合并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税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业务。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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