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发区永禄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胜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联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达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金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连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新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正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科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利信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大连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天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宏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百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方利安达(大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有关规定和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大连市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申报了A级税务师事务所。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对上述十六家事务所进行了实地核查。上述十六家事务所符合A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标准,同意认定为A级税务师事务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0年6月9日— 6月17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411-84326400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