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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首届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竞赛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9-03-23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中心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十一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注册税务师行业树立起“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创建学习型事务所,培养专家型执业师,打造品牌型业绩”的氛围,东三省和大连市注册税务管理中心(协会)在沈阳召开协作会议,东三省及大连地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工作人员15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中心议题是拟定、修改由辽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会)起草的《东北地区首届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竞赛实施方案》。经过认真而热烈的讨论,最后达成如下共识:
一、竞赛目的:
本次竞赛的目的,一是锻练注册税务师队伍,提高队伍素质,在全地区注税行业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通过竞赛对东北地区执业税务师的执业素质和执业水平进行一次检验,三是为东北地区注册税务师行业之间各方面交流提供契机;四是东北地区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竞赛,是促进东北地区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继续提升协会的服务职能的具体表现。
二、成员单位组成: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会)、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会)、吉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会)、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会)、中国税网。
三、参赛人员资格:
1、    凡取得《中国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税务师;
2、竞赛当年年检合格的执业注册税务师。
四、竞赛名额:
由东三省、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会)组织,每个地区选派20名执业注册税务师参加本次业务竞赛。
五、竞赛时间安排:
拟定于2006年11月25日在沈阳联合举办东北地区首届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竞赛。
六、竞赛地点:
竞赛地点由承办方负责安排。
七、竞赛的形式及题型:
1、竞赛形式:闭卷考试;
2、题型:税务代理实务,全部为笔答主观题。(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政策法规为准,不依据各省、市的地方性政策法规)。
八、奖级及奖品:
1、    奖级:
(1)一等奖1名;
(2)二等奖5名;
(3)三等奖20名;
(4)其余选手均可获得纪念奖。
2、 奖品:各奖级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九、竞赛结果:
竞赛结果将在东北地区各省、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上公布。
十 、新闻宣传:
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由《中国税网》负责。
十一、竞赛要求:
1、    各省、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会)应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积极选拔参赛选手。
2、    各省、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会)负责本地区的参赛选手报名工作。
3、    参赛选手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两张二寸彩色照片。
4、    参赛选手可携带无存储功能计算器,必须用蓝(黑)钢笔、碳素笔参加考试。
5、    为确保本次竞赛活动公平、公正,如有参赛选手与某组织者有亲属关系者,其组织者应当回避。
6、    各省、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自行组织本地区的参赛人员到承办地报到。
十二、承办单位顺序
每年举办一次“东北地区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竞赛”,首届业务竞赛由辽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会)承办;第二届业务竞赛由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会)承办;第三届业务竞赛由吉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会)承办;第四届业务竞赛由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会)承办。
十三、竞赛经费:
竞赛经费由成员单位共同承担。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吉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中 国 税 网


       二00六年十月十一日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大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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