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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

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3 来源: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作者:管理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7号)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2009年6月19日 下午 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0日 上午 9:00—11:30  税法(一)
              下午 2:00—4:30   税法(二)
          6月21日 上午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 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考五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两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在当年通过为合格。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共5个科目。其中《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要求: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满1年。
   7、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8、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工作满2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年底。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12月 15日-12月26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及方法: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
    3.首次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及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从网上下载带有本人上传照片的《2009年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本通知后面附《工作年限证明》,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提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种证件均为原件),免试人员须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原件,于报名期间(周六、日除外)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21号窗口进行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4.非首次报考人员(不含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部分科目报考人员)无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只须网上报名且通过照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提示:非首次报考人员报考须输入档案编号,档案编号登陆时点击找回档案号即可查询)。
    5.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本次考试网上支付银行为工商银行。报考人员须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考务费每科50元,具体缴费流程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
    (1)报考人员可就近到工商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并领取“电子银行口令卡”。初次办理此项业务的考生必须上工商银行网站更改密码。
    (2)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链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在线按规定支付考务费。
    (3)报考人员可以通过点击“详细信息”链接,确认交费是否成功。如工商银行页面提示缴费成功,而本系统的“详细信息”没有提示缴费成功,请24小时后再进入本系统查询。切记不要重复交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7日24时。
    领取缴费收据的考生请于2009年2月11日至13日携带身份证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1楼大厅42号收费窗口领取。
    6.报名信息确认
    请报考人员于2009年2月11日至13日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如有误,请在上述时间内持居民身份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1楼21号窗口改正。逾期未改的,其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查询考点、考场、考号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6月10日—18日期间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打印准考证。
    五、考前培训与教材征订
    考前培训报名及教材征订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具体事宜请与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沙河口区新华街208号、市国税局太原街办公楼对面)联系,咨询电话:84351101,周六、周日不办公。
    六、咨询电话
    1、有关考务及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等事宜,请拨打电话:84618662咨询。
    2、有关网上缴费等事宜,请拨打电话:82655971咨询。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ΟΟ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工作年限证明[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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