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6年度执业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3 来源:大注税协发[2006]9号 作者:管理中心
各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
为全面提高注册税务师的整体素质,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下发的《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税协发[2005]031号)要求,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定于2006年6月19日—6月22日举办执业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在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办理执业注册或执业备案的执业注册税务师。以上人员应全部参加本次培训,事务所的其它执业人员可自愿参加。
二、培训内容
1、关于企业税前弥补亏损涉税鉴证有关业务的培训;
2、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培训。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分两期进行,每期两天,具体时间为:
第一期:6月19日、20日(早8:30—晚5:00)。
第二期:6月21日、22日(早8:30—晚5:00)。
各所根据工作需要可分期安排本所执业注册税务师参加培训。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为220元/人(含资料费、培训费、午餐费等)。
五、培训地点
大连市农垦宾馆大会议室。
六、报名时间及办法
6月16日前各所统一到注册税务师协会报名,报名时将参加各期培训班的人员名单、培训费用交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培训结束后,市注税协将把参加学习的执业注册税务师的学习情况在《会员证》上登记盖章。
本次培训内容涉及企业税前弥补亏损鉴证工作的程序和具体安排的有关内容,请各注册税务师按时参加培训。本次培训还将作为2006年度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的重要依据,凡未参加本次培训,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将不予通过。因病或培训期不在本市的,由所里统一持假条到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请假。事后经自学参加考试合格后,方可通过本年度年检。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