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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度

统一认识 扎实工作 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本站

--在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董树奎
(2005年3月29日)

同志们:
    在全党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人大、政协"两会"刚刚闭幕之际,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要求,总结去年以来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管理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的工作任务,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去年以来的工作回顾
    去年以来,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和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总局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开拓进取,努力工作,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行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的许多方面,如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合并、变更、注销,注册税务师的执业注册、考前培训资格的审批、认定等,都属于行政审批的内容。200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等作了明确规定。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和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总局党组的部署,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及时清理规范了注册税务师行政审批管理事项。
    一是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清理了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合并、变更、注销,以及注册税务师的注册、考前培训资格等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争取保留了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法》公布之后,总局及时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协调各方,在此基础上,向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审办)报送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留对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审批意见的函》。经总局领导出面说明和协调,国审办、法制办、中编办及国务院办公厅协商同意,在未完成注册税务师法立法之前,对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审批项目,既不宣布取消,也不宣布保留,并允许按原规定程序继续审批。
    三是为避免出现管理真空,针对取消的有关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加强后续管理的具体措施。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分别下发了《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关于注册税务师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取消注册税务师考前培训行政审批项目后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三个文件。
    各地管理中心认真落实总局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制度,努力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如湖南、福建、湖北等地区制定实施了"公告制度",重庆等地下发了《税务师事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税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的通知》,江苏等地制订下发《注册税务师手册》,及时掌握实施备案制度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变化情况。这些做法对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针对去年4月2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曝光的湖北"广水事件",反映出注册税务师行业存在的问题,总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税收征管和税务代理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以费抵税、脱钩不彻底、代理收入分成、支付高额租赁费、强制代理等违规行为的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各级税务机关、管理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别组成了由征管、法规、计统、监察及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的专项检查组,针对难点、热点问题,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做起,就基层税务部门征管执法是否规范、税务代理机构是否脱钩、税务代理业务开展是否合法等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
    二是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总局组成五个专项检查组,对河北、河南、山东、辽宁、陕西、重庆六省市和大连、青岛等地规范税收征管和税务代理执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地方都进行了纠正,总结了经验教训。
    三是针对部分地区还仍然存在事务所与税务机关在人、财、物上脱钩不彻底,有不正常的经济利益交往,直接或间接借用税务执法权谋取业务的问题,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做好整改与自纠,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通过上述工作,基本解决了税务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的明脱暗不脱,以及指定代理、强行收取代理费等问题。
    同时,去年还开展了年检工作。各地管理中心严格按照总局《关于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进行了年度检查。全国年检事务所2474个,其中通过年检的2319个,占93.73%;限期整改的155个,占6.27%(其中注销资格的19个,占总数的0.77%,占限期整改数的12.26%)。年检注册税务师19662人,其中通过年检的19399人,占98.66%。
    (三)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行业发展
    为引导和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规范发展,总局管理中心加强调研工作,对部分地区拓展涉税业务等方面的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去年2月广州工作会议后,北京、河南、四川、广东、江西、大连等六个地区税务机关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措施和做法的经验,在全国大部分地方得到了普遍推广,目前已有20多个省市允许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各地税务机关和管理中心进行广泛调研和大胆探索,积极拓展涉税鉴证业务,不断拓展注册税务师发挥作用的空间。有些省市税务师事务所逐步开展了"出口退税审核"、"以利抵亏审核"、"坏帐损失审核"等业务。深圳管理中心在与多家部门联合组织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市政府建言献策,写出《培育税务代理市场,优化深圳投资环境》专题报告。
    为了解决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组建后存在的职责不清、工作协调困难、人员待遇、经费得不到保障、组织关系不明确等问题,2004年和今年年初,总局分别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注册税务师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将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明确列为省国税局的在编机构,进一步明确了人员组成和领导体制,初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同时,总局决定将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中的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自律管理职能分开,明确了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行业行政管理职责和注册税务师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职责,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发展,税务师事务所数量不断增加。经各级管理中心,根据总局《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和《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认真审查、核实、上报和审批,2004年,全国共新设注册税务师事务所330个。累计已达到2772个。
    积极配合国家人事部门,组织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对合格人员及时办理注册,注册税务师队伍不断壮大。2004年,全国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有33.5万人次,有5931人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截至2004年底,全国通过考试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数,累计已达62414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超过2.2万人。为做好与WTO以及CEPA协议的接轨工作,总局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扩大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准入的范围。为解决多年来存在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没有依据的问题,规范和强化考试工作,转发了有关部门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去年总局分别举办了全国管理中心主任和业务骨干业务知识培训班,100多人参加了培训,参训率达85%以上,提高了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各地管理中心在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人员的同时,也采取各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取得了明显效果。大连、湖北等地,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发应用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软件,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四)加强宣传,社会认知度有所提高
    谢旭人局长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三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指出:"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具有涉税鉴证与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已经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注册税务师行业,既服务于纳税人,又服务于国家,具有涉税鉴证与涉税服务双重职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地位、作用得到了进一步明确。
    各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工作。一是2004年第一次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宣传作为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地管理中心与税务机关一起,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就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地位、作用等向全社会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如大连、湖北、福建、辽宁等地,采取在当地颇具影响力的报刊、电视频道开辟专栏或开办自己的网站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宣传活动。三是结合一年一度的注册税务师考试,积极做好注册税务师的考试宣传。此外,北京将行业宣传纳入奥运宣传主题的重要内容,山东制定了《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提纲》。
    随着税务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执业行为逐步走向规范,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在不断提高。据对全国30个地区的统计,在2003年的全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注册税务师通过审核调增的应纳税额超过60亿元(605371万元)。2004年,各地由税务师事务所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前期审核"、"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坏帐损失"的比例分别达到6.8%、9.3%、4.2%,较前一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另外,深圳等地注册税务师的作用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已决定把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优化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
    此外,各级管理中心还注意加强与税务师协会的协调、配合,共同促进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过去一年,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各级管理中心的同志辛勤工作的结果,凝聚着在座同志们的心血和汗水,成绩来之不易。在此,我代表总局领导,向辛勤工作在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滞后;二是行业管理体制和管理水平有待完善和提高;三是脱钩改制不彻底、执业不规范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四是注册税务师管理干部队伍总体上还不适应工作需要。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
    二、当前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介服务组织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被喻为企业管理行为的评价者、企业财务状况的鉴证者、投资人权益的维护者、资本流动的引导者和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者。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最近下发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都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这充分说明,国家对发展中介服务组织的重视,也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国的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和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而发展起来的一个具有涉税鉴证与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是税收征管工作领域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实践证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规范发展,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国家的税收利益,有利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以及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联系沟通,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朝阳事业,目前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化,税制的完善,依法治税的加强,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涉税服务方面的市场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但同时,也要看到注册税务师行业在发展的道路上仍面临着许多挑战:一是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税制改革的推进,以及企业和纳税人对税务代理和服务质量要求的逐步提高,注册税务师承担的责任也将加大;二是我国入世后承诺的2006年对外开放税务服务市场,以及国内其它中介服务行业的加入,将使得竞争更加激烈;三是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本身还处于发展初期,其管理水平、经营规模、业务范围、服务质量等都相对薄弱。
    税务机关作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不仅负责注册税务师资格和税务师事务所资质的认定和审批工作,更重要的是担负着对这一行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责任,担负着适应市场的需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责任。而这些责任具体就落在了各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肩上。各级税务机关所有从事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所肩负的责任,增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脚踏实地,开拓进取的工作,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根据新时期税收工作宗旨和工作主题的精神,结合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的特点,今后一段时期,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服务优良,体制协调,工作高效,为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根据上述目标,当前做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的主要要求是:
    (一) 完善制度,推进立法
    在法治社会,法规和制度规范,是政府工作、社会事务、企业经营良性运行的基础,立法和制度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但是从注册税务师行业来看,这方面的矛盾还相当突出,明显落后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谢旭人局长曾指出:"要积极主动地创造条件,加快推动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立法进程,为行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要及时向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宣传税收法律法规,使之在执业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级税务机关和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谢局长的上述指示精神,努力完善制度,推进立法。当前的重点是:要研究健全和完善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制度,基本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监督检查规则、程序与方法,违法违规惩戒标准,日常信息监控制度以及案件处理制度等;健全和完善各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工作和内部管理制度;要尽快研究制定《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为今后完成立法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逐步实现用制度和法规,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和行业行政管理的工作和行为。
    (二)加强监管,规范行为
    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是规范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行为,提高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素质和执业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我国的注册税务师行业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市场意识、自律管理、服务理念和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介机构具有很大差距,在发展的过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为了加强管理,1999年,总局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税务代理机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基本解决了注册税务师行业普遍存在的社会中介性不强、税务代理机构强制代理、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等违法违规问题。去年,又开展了行业专项检查和各地的自查自纠工作。从检查的情况看,这些现象在部分地区和事务所仍然存在。一些地区在专项检查工作中,自查走过场、自纠不彻底,忽视检查后的整改。这种情况,不仅影响当事所的生存、发展,危害有关当事人,还会严重影响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因为一个单位、一项事业和一个人、一台机器一样,带病运转,小病会变成大病,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危及生命。
    税务师事务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求生存、谋发展,必须要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要以客户为事业发展之本,优质服务,诚信服务,从而不断取得自身的发展。但是税务师事务所是一个经营性单位,追求最大利益是第一目标,也是现实目标,如果客观上再有这方面的条件,就很容易出现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现象。这就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1999年脱钩改制以来,为什么有些问题,总局反复强调,仍在一些地区出现,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管理不到位。因此,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性,纠正和根除"不愿管"、"不好管"、"不用管"等糊涂思想,下大力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当前监督管理的重点:一是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注册资金和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二是是否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强制代理的情况;三是与主管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正常的经济关系;四是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五是作为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
    加强监督管理的方式要灵活多样。总局管理中心要根据全国的情况统一研究部署或组织检查;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也要不定期的开展检查;可以进行普遍检查,也可以进行抽查;重要的是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大力支持、促进发展
    国务院最近公布执行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注册税务师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管的助手,征税和纳税之间的桥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和壮大离不开税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而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必将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服务于税收。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大力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各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一定要发挥好职能部门的作用,出主意、提建议,对内加强协调和沟通,取得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对下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要加强指导;对税务师事务所的发展要加强引导。
    一要不断拓展法定业务。谢旭人局长曾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营造良好环境,从政策、业务等各个方面依法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认真领会谢局长的指示精神,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关心税务中介服务事业,支持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积极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执业环境。
    二要贯彻落实好现行规定。为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近年来总局陆续下发了一系列规定,对税务代理的内容,鉴证业务事项,及其法律作用作了明确。如:国税发〔2000〕43号文件规定:"对委托税务代理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检查确认纳税信誉良好的,可以适当减少税务检查的次数;经注册税务师签字鉴证后出具的纳税情况报告,税务机关可以逐步作为受理申报、开展纳税稽查的参考依据"。国税发〔2000〕84 号文件规定:"须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在税前扣除的事项,省级税务机关可以做出规定,要求纳税人在上报税务机关审核审批时,附送中国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的审核证明"。国税发〔2003〕67号文件规定:"为解决部分经营规模较小的一般纳税人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存在的实际困难,总局决定由税务机关和税务代理机构适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发〔2003〕121号文件规定:"经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并"要先代征税款后再开俱货物运输业发票"。国税发〔2004〕957号文件规定:"对税务师事务所按照总局和人事部文件的规定从事十类代理业务及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税务机关应予受理;对税务师事务所按有关规定从事经济鉴证类业务出具的审计或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承认其经济鉴证作用"。各级税务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总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精神,并根据规定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做出具体规定,把工作抓实、抓具体,使其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三要引导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主动积极开发市场,拓展业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注册税务师的业务范围是比较宽广的,主要包括税务代理、税务事项鉴证、税收筹划、税务咨询和其他税务服务事项。目前全国国税局管理的有400多万企业纳税人,900多万个体工商户;地税局管理的有450多万企业纳税人,约1200万个体工商户。注册税务师行业有着相当大的市场和业务空间。但是要广泛地占有市场,扩大业务空间,要靠税务师事务所去努力开拓,要靠诚信优质的服务。由于过去体制和机制上的原因,目前很多税务师事务所仍然存在着依靠税务机关要市场的思想,市场意识和开发能力较弱。各级税务师管理中心作为行业主管的职能部门,一定要加强引导,要促使事务所解决要业务、等客户的思想,要将自己融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靠服务水平和质量求生存、谋发展。
    (四)协调配合,加强领导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工作有其独到的特点。比如:1、是税务机关内部的一个业务部门,但管理的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管理事务,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2、对管理对象,不是将其作为纳税人来实施管理,而是将其作为行业内的从业者实施管理;3、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由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组建,共同管理;4、与注册税务师协会同时对一个对象(税务师事务所)实施管理,职责不同,工作关系密切。这些特点决定,要想发挥好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作用,做好工作,必须做到协调配合,加强领导。当前重点是:
    一要各级国地税局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为了规范国税系统的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4〕1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5〕4号)明确,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事业机构,主要是为了解决省级国税局管理中心的机构、编制和干部的使用、晋升等后顾之忧。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管理体制、人员组成、负责人的确定等,仍按过去的规定执行。在执行中,各地国税局、地税局一定要做到把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作为一个整体,避免国地税的人员分别办公,形成两张皮。不得分别报批税务师事务所;更不能审批或划分"国税所"、"地税所"。
    二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领导。根据总局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都要联合组织成立"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对注册税务师管理的领导,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对领导小组负责,在其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省领导小组一定要尽职尽责,加强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工作。
    三要加强与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协作。总局党组决定将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自律职能分开,这是走向法制的必然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机构已经分设,人员已经分离的,一定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决不能相互掣肘;一时不能分设机构的,也要将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自律职能分开,不能以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名义行使自律管理的职能;也不能以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名义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四要加强与税务局机关内部有关部门的协作。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制度建设,业务的拓展,工作的指导,都离不开税收法制、分管税种、税收征管等部门的支持。注册税务管理中心一定要加强与这些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取得其理解。
    三、今年的几项主要工作
    今年是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的关键一年,税收工作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全国税收工作要遵循的三个目标、五项原则和四个方面15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国会议精神,结合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实际,2005年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依法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总局管理中心已根据这一总体要求制定了工作要点,各地也都制定了全年的工作计划,希望抓好落实。这里我仅就几项重点工作再强调一下。
    (一)制定下发《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总局管理中心草拟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经过二年多时间的讨论,已比较成熟,要抓紧协调各方,完善修改,尽快出台。制定《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对当前行业发展和管理中遇到的一些重要问题,先以部门规章的形式作出规定,是总局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制度建设关键的、基础的一步。各级税务机关都要对这项工作给以足够的重视。文件下发后,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积极向总局提出建设性意见。
    在规范行业发展的制度建设方面,总局将根据《办法》和国税函〔2004〕957号文件精神,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和一些重要制度,如:"公告制度"、"资质等级评定制度"、"执业档案管理制度"、"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等。各地在抓好各项制度贯彻执行和落实的同时,也要结合本地的实际,加强制度建设,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国税发〔2004〕125号及国税发明电〔2005〕4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理顺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管理体制。一是要按文件要求明确注册税务师行业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配备得力、足够的人员;二是地(市)、县级税务机关要在征管处或科设专人管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工作,解决管理断层、工作脱节的问题;三是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要加大对各省中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力度。
    (三)巩固检查成果,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行为,总局管理中心要对2004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专项检查及各地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部分地方注册税务师行业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以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各地要加强对事务所执业质量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对重大违规操作行为要按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做好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批、年检工作。各级税务师管理中心都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审批条件和标准,对发起人、出资人或合伙人的资质、条件和申请资料要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具备条件的决不能审批。对擅作主张的要追究责任。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年检,是保证注册税务师的专业素质,提高执业水平,规范对事务所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今年要继续开展检查,会后总局将进行统一布置。各地要做好准备,积极做好年检工作。由于种种原因去年没有进行抽查,今年要一并进行。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一个政策性强、业务技能要求较高的中介服务行业,对管理者有较高的要求,而注册税务师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对事业的健康发展又有着重要影响。各级注册税务管理中心一定注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的分析和认识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管理能力。为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加大培训力度。总局今年还将举办两期管理中心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训班,各地要按要求派人参加。各级税务机关也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采取集中培训、在职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和培训。干部交流力度大、新手多的地区,更要加大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
    加快信息化建设,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和管理中心要按照总局有关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改善和提高管理手段,以进一步提高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五)做好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工作。注册税务师行业起步较晚,由于种种原因,其社会认知度还不是很高。各级税务机关和管理中心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对注册税务师行业作用、地位等宣传力度,让全社会来理解、关心和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总局管理中心要对全国的宣传工作进行规划和指导,要统一组织文章和资料,利用《中国税务》和《中国税务报》等刊物,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宣传工作。各地管理中心要制定宣传计划,特别是在今年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要做好注册税务师的考试宣传。一年一度的注册税务师考试,是扩大社会影响,壮大注册税务师队伍的一次重要活动。各地要继续协调、配合国家人事部门,做好考前考后的有关工作。要通过公布考试报名条件、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合格人员名单等,积极做好注册税务师的考试宣传,并将公布考试信息作为一项制度予以落实。
    同志们,做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规范发展,对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推动税收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勤奋工作,开拓创新,进一步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税收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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