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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批全国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学员培训班(第二阶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30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中税协发〔202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现将“第二批全国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学员培训班(第二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为第二批全国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学员培训对象,详见《第二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录取名单》(中税协发〔2022〕76号)。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须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领军人才模块提交请假单。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上课时间:11月13日——11月18日,全天上课,11月19日返程。

2.培训地点:清华大学荷清大厦B座213教室 (北京市海淀区荷清路3号)

三、费用情况

领军人才培训费用已在中税协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参训学员无需支付培训费用。培训期间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参训学员自理。

四、其他要求

请各地税协通知本地区领军人才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学员自带笔记本电脑,在培训期间自觉遵守培训纪律。

 


 

                      

2023年10 月24日

  

(只发电子件)

抄送:会领导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 1025 印发

                                  校对:教育培训部  于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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