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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呼吁加快行业立法


发布日期:2014-09-23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2014年09月23日03:12 来源:人民政协报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其中取消了包含“注册税务师”在内的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文件公布后,立即在注税行业内外产生强烈反响。有业内人士表示,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的准入,在某种程度上与行业的立法相关。

  在9月20日召开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论坛”上,多位学者、业内专家、企业高管等呼吁加快注册税务师立法,以明确其法律地位、确保科学发展已迫在眉睫。

  “以往,我们都是把财税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棋局上去谋划;而这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是把它当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税收的职能作用超越了经济层面,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认为,建设优质便捷的涉税服务体系是中国税收现代化的目标之一,也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日渐庞大的涉税服务市场,加快发展税务师行业、提升涉税服务质量十分必要。

  据了解,截至2013年底,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从业人员超过30万,服务纳税人约259万户次,全行业营业收入超过131亿元,是继律师、注册会计师之后第三大经济鉴证类专业服务组织。不过,由于起步较晚等原因,注册税务师行业没有专门法律支撑,使其发展受到制约和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政文认为,中国财税制度改革和税法建设的新形势要求加快注册税务师的立法。

  “税法是最复杂的法律门类,注册税务师提供的专业化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和社会公信力,因此应当实行执业资质准入管理,并通过行业立法加强行政监管。”施政文表示,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是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担负着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等多重责任,成为税收征管体系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企业纳税人近7000万户,其中办理税务登记的3798万户,且每年仍以10%的速度在增长;同时,我国有近4000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预计未来数年内将增长至3亿。纳税人数量增加和税制趋向复杂对涉税专业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同时,涉税服务市场竞争无序,亟待通过立法加强行政监管。

  “充分发挥高质量的涉税专业服务队伍在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既是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根本出路,也是征纳双方应对复杂税制和税收管理环境的最佳选择。”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说。

  在他看来,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光明前景,需要由行业立法予以保障。“涉税专业服务政策性强,公信力高,要求从事的人员和机构必须具备特殊信誉,做到依法、诚信、独立、公正,以确保税法严肃性和执业公信力。”

  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也表示,通过立法明确注册税务师及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律地位、准入条件和执业资质等,是开正门堵邪门、防患于未然最有效的手段。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注册税务师行业对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准入的“反应过大了”。

  2014年7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其在“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中明确: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并强调由财政部牵头负责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依法对企业财务、纳税情况、资本验资、交易行为等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鉴证,依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

  “这次取消的仅仅是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并没有取消注册税务师资格,相反,《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中还强调了‘税务师事务所的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有专家表示,因此,注册税务师行业下一步发展除了“立法明确地位”外,还应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和自律管理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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