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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行业收入超80亿元 提前实现翻番目标


发布日期:2011-07-18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20110718中国税务报

  本报讯  日前召开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四届四次理事会透露,根据最新的统计资料,2010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经营收入总额达到80.45亿元,与2009年度经营收入总额67.21亿元相比增加13.24亿元,增幅为19.70%。中税协有关人士表示,这一成绩的取得已提前实现注税行业收入“4年翻番”的发展目标。

    2008年7月,中税协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2008-2012年注税行业发展目标》明确,注税行业通过4年发展要达到80亿元~100亿元的经营收入规模,即“4年翻番”目标。具体就是以2007年度注税行业经营收入43.3亿元为基数,每年递增20%,力争实现2011年经营收入86.6亿元。就全国而言,2010年度注税行业已提前1年实现了这一目标。从分地区来看,提前实现“4年翻番”目标的地区有17个,包括北京、内蒙古、广东、大连等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

    统计还显示,经营收入超过1亿元的地区有21个,收入总额达72.68亿元,占全行业经营收入总额的90.34%。收入排名前六位的地区依次为:江苏10.48亿元,北京9.83亿元,浙江9.15亿元,广东7.67亿元,上海4.68亿元,四川4.18亿元。

    在超过80亿元的经营收入中,涉税服务收入、涉税鉴证收入两项主营收入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分别达到34.59亿元和39.23亿元,共占收入总额的97.75%。其中,涉税鉴证收入比2009年增长了21.16%,是注税行业主要的收入增长点。

    在涉税服务收入中,列前3位的业务分别是受聘税务顾问咨询、代理建账记账和代理纳税申报,收入分别为14.68亿元、5.19亿元和4.49亿元,占涉税服务收入总额的比重为70.44%。从总体上看,注税行业2010年涉税服务收入与2009年相比增幅较小,大约为3.7%,收入相对平稳。

    在涉税鉴证业务收入中,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税前弥补亏损鉴证和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3项业务收入分别为28.94亿元、1.12亿元和2.86亿元,其他涉税鉴证业务收入为6.31亿元。其中,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收入和其他涉税鉴证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同比增幅都在20%以上。

    中税协有关人士分析,注税行业涉税鉴证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天津、北京、广东等收入大区的鉴证业务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其中,北京市国税局和北京市地税局共同颁布实施了《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通知》;广东省国税局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管理的通知》。2010年初,天津市地税局决定将全部土地增值税鉴证业务交给税务师事务所办理,并从清算业务培训到整个鉴证审核过程给予全力支持。在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下,天津2010年度注税行业经营收入增长率跃居全国第一名。

    从2010年度开始,中税协对采取母子、总分结构的税务师事务所的经营收入进行汇总统计,将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并入其总机构的经营收入。统计结果显示,行业收入进一步向规模较大的事务所集中。

    据了解,2010年度符合收入汇总统计条件的税务事务所共有6户,共合并统计事务所53户。这些事务所按总机构所在地进行收入统计。其中,经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共有120户,占行业户数的2.80%;其经营收入总额达到27.58亿元,占本年度行业经营收入总额的34.28%。经营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有14户,超过1亿元的事务所有4户。同比10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户数、经营收入分别增长了10.09%、46.93%,经营收入3000万元以上和超过亿元的事务所户数也有增长。

    从区域分布情况看,2010年度经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大多数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其中,华东地区74户,占比61.67%;华北地区24户,占比20%;中南地区11户,占比9.17%。户数地区排名前5名的分别为江苏27户、北京22户、浙江21户、上海11户、广东7户,占全国总数120户的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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