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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政府规定 注册税务师开展业务要亮证


发布日期:2008-07-07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2008-01-30 09:24:43来源: 半岛晨报

 晨报讯(特派记者苏琳) 昨天,大连政府网站“中国大连”发布了“关于我市从事2007年所得税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公告”,2008年起大连市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中介组织对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出具涉税鉴证报告的范围。

  公告中发布了经研究确定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这些税务师事务所可从事“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后需要退还税款的涉税鉴证业务、纳税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需报税务机关审批部分)和纳税人所得税税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涉税鉴证业务”。执业注册税务师与业务助理人员要亮证(执业注册税务师证、业务助理人员证)开展业务。各税务师事务所地址、电话查询www.dlcta.gov.cn。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通过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我市从事2007年房地产和减免税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相关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公告”,公布了可从事“房地产企业完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差异调整”和“企业所得税减免”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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