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4日,在华东地区第三次注册税务师协会协作会议上,中税协副会长赵怀坦同志和国家税务总局税管中心副主任顾小波同志到会并分别做了重要讲话。现将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根据记录整理)简报如下:
赵怀坦副会长指出,华东地区地处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也较其它地区快。据统计,华东地区现有税务师事务所近900家,占全国总数的29%,业务收入累计12.9亿元,占全国总数的52%,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华东地区积累的许多经验和做法对全国都有指导借鉴意义。因此,中税协和总局税管中心十分关注华东地区的协作会,前三次会议中税协和总局税管中心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并讲了话,会议的交流材料各地都做了认真准备,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提出了许多带有前瞻性的观念。
他说,我国的注册税务师行业经过几年努力,有了不小的发展。但是,和其它行业相比,注税行业发展比较缓慢,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和软肋。据统计,全国现有各类企业877万户,委托注税行业办理涉税事宜的仅占5%,有的不足1%,与国外日本、韩国占有率80%-90%相比,市场占有率偏低;2005年注税行业业务收入24.8亿元,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当年183亿元收入相比,仅占13.6%;全国注税行业从业人员人均经营额平均不足4万元,与其它行业相比,低得多,相当一部分事务所收不抵支,经营困难。市场占有率低就显示不出行业必不可少的作用,说明不了行业是一支强大的社会办税力量,在社会上知名度不高,影响力不强,不认为你这个行业有多重要,可能会被认为这个行业可有可无。日本人认为,日本如没有税理士制度,纳税申报和税务机关征税都是不可想象的,相比之下,社会认知差别太大。对此,我们的头脑要清醒。
因此,我们要千方百计谋发展。当前,是我们行业发展的最佳时期,一是总局十分重视行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行业发展;二是注税行业的业务范围在不断扩大;三是为注税行业的立法程序已经启动。具体地说,
第一,总局谢旭人局长在2004年武汉会议上的讲话,系统全面地阐述了注税行业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方向以及支持行业发展的各项措施。特别是2005年7月谢局长在北京召开中介机构座谈会,听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情况的意见,13个单位中10个是税务师事务所,这十分不容易。这次会议是谢局长亲自提出要召开的,意义非凡,随后下发了13号、14号令,今年又下发了58号和115号文件,这些工作都是史无前例的。
第二,各级税务机关也大力支持注税行业的发展,全国16个省市区国、地税局联合发文支持税务代理行业发展,其中江苏、上海的措施力度大,在支持行业发展、增加可做业务方面有创新。
第三,总局13号、14号令下发后,注册税务师的可做业务范围扩大,涉税鉴证类业务将成为行业的主营业务,这是重大的突破,不可小看,其作用是扩展了业务空间,社会意义重大。
第四,对行业的立法工作已经启动,14号令是部门规章,法律级次升高,现在正在做以国务院条例的形式下发注册税务师管理条例的工作,这些工作都已摆到领导和机关的议事日程上来了。
赵会长认为,行业的发展既要有外部条件,但最终还是要靠我们自己来谋发展。协会要做些什么工作呢?
一是协会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法宣传注税行业,要摇旗呐喊,建言献策,扩大宣传面,从舆论上使行业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协会要当行业的代言人,经常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行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把诉求告诉有关部门,争取他们的支持。协会也要成为注册税务师的“娘家”,代表行业的整体利益,多争取可做业务,协调各方关系,起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是协会要竭诚为会员服务。协会是会员自愿组织起来的自律组织,为会员服务是协会最主要的宗旨,想会员之想,急会员之急,帮会员之忙。要树立靠服务来办会的理念,使会员把协会视作自己的“家”。协会在这方面是大有作为的,如为会员及时提供政策信息,解决热点问题,拓展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协会搞好了为会员服务工作,才有向心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三是协会要坚定不移地抓好行业自律管理。自律就是自我约束,注税行业是自律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行业。为什么要自律管理、自我约束?道理很明显,因为注税行业所从事的涉税业务涉及国家利益、纳税人利益和自我利益,既有责任风险,也充满了竞争,各会员要为行业整体利益着想,不可以不受约束,只为自己或小单位利益违法违规执业而牺牲整体利益,这是每个会员都要牢记的。协会在自律管理中要发挥主导作用,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配套办法,严格执行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
四是要重视行业协会自身的建设。要发挥理事和常委理事的作用,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协会是会员的协会,不是各级领导的协会,要提高会员在理事、常委理事会中的比例(北京市注税协会理事和常务理事中会员占80%以上,接近90%),淡化协会的官办色彩,使协会具有会员的充分代表性,能充分、直接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各项诉求。
顾小波副主任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我国的注税行业发展到今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主要靠两个方面的管理,即行政管理和自律管理,这两个方面的作用发挥的比较好。
他说,去年,总局下发了13号、14号令,明确了注税行业的职能主要从事涉税鉴证类业务,同时做涉税服务类业务,这是注税行业职能的一个重大转变,意义非同寻常。从今年开始,我国对外放开了服务贸易类业务,国际上一些中介服务组织正进入我国服务类市场,其中也包括涉税服务类市场,很显然增加了市场的竞争对手。总局领导充分认识到行业所面临的形势和机遇,坚定不移地要支持这个行业,要利用这个行业为税收事业服务。行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队伍壮大了,执业素质提高了,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过脱钩改制后,成为独立法人的社会中介行业。但应该清醒地看到,行业当前的状况还很不适应发展的需要,达不到市场要求,全国发展也不平衡,涉税鉴证类业务能力、经验等还不能满足需求,适应不了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为此,除了行业自身要不断发展壮大外,我认为还要靠我们全系统、靠各级国、地税机关从上到下、齐心协力、共同支持行业的发展。总局税管中心在今年的年检工作部署中,特别增加了各级国、地税机关要在年检报告上盖章、签字、加评语,就是为了让市地以下税务机关承担起工作责任,掌握了解事务所执业情况,特别对鉴证业务负责。总局把这种监管权力放下去,让各级税务机关去负责。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公告办法,这个办法的出台对行业的监管、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将起到很大作用,其中最关键的“四、五、六”三条,主要是对注册税务师从事鉴证业务必须要到税务机关备案,省级税务机关要对此进行公示公告,并对从事涉税鉴证业务情况进行检查,对其执业质量的信息反馈到省税管中心,进行各种形式的公告,形成备案?D公告-检查-再公告的监控方式,体现了市场准入、执业监控、风险责任的良性循环。
顾小波副主任强调指出,我们过去对行业讲规范、讲监管比较多,这是必要的。但是行业做不大做不强,就不会有影响,不会有更大的市场,体现不出行业存在的必要性。因此,在讲规范、讲监管的同时,我们还要大力鼓励行业做大做强,现在全国税务师事务所虽然超过了3000家,但,一是行业规模偏小,注册税务师人数太少,尤其是执业注册税务师更少。二是多数事务所规模都偏小、偏弱,只能从事一般的服务类业务,很难从事高端业务。三是东西南北的发展也不平衡。最近,我们正在做一些相关的工作,采取措施鼓励行业做大作强。如,正在起草设立分支机构的办法,鼓励事务所以法人资格对外投资;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放宽报名资格考试的条件,鼓励社会上更多的人员参加考试,加入我们这个行业;和总局机关积极协调,解决涉税鉴证业务在税务机关得到认可的工作;正在研究收费管理的原则、办法,体现涉税中介服务是一种市场行为,其收费也应由市场供需规律来调节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