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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风险:纳税筹划首要任务 


发布日期:2005-07-04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税务报

  如果我们走到书店财会书籍的柜台前,你肯定会有这样的感受,那就是税收筹划的书非常多,可以说是琳琅满目。但是,你想找一本关于涉税风险方面的书,几乎没有。
  这种现象,真实地反映了目前在企业税收筹划中的一热一冷的问题,热是筹划、避税,冷的是涉税风险的评估和控制。这种趋势要是不引起重视,得不到及时遏制的话,不但会有很多参与税收筹划的企业遭受经济和声誉上损失,同时会将税收筹划引入误区。
  目前,税收筹划已成为一门显学,减轻税负是纳税筹划兴起与发展的根本原因。但是,减轻税负不可能是纳税筹划的全部,涉税零风险才是税收筹划的首要目的。所谓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申报正确,税款缴纳及时,不会出现任何关于涉税行政处罚,即在涉税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
  一般意义上说,涉税风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多缴税的风险;二是少缴税的风险。从产生环节和形式上,企业交易行为、税收政策理解方式、企业员工等因素都可能给企业纳税带来风险。
  企业的纳税风险对企业来说可能是净损失,谈不上收益。企业在税收筹划时,由于经常游走在税法的边缘,片面地追求减轻税负,这就必然蕴含着极大的风险,难免成为税务机关稽查和评估的对象。
  有人认为只有能够直接获得税收利益的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但笔者并不赞成此种观点,因为现在很多纳税筹划案例属于暗箱操作,其实质是偷逃漏税,经不起推敲,往往是今天请中介机构进行筹划,暂时减轻税负,明天税务稽查又将方案推翻,不仅要补缴税款,而且还要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使得筹划活动得不偿失,目前炒得沸沸扬扬的古井贡税案就是明证。
  有些筹划虽然不能直接使纳税人获取税收上的益处,但却能避免组织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间接地获取较多的其他经济和社会利益,更加有利于组织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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