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税务师事务所:
近年来,全国各地税协按照中央统战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及行业党委的部署,积极组建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扩大行业影响力,在社会上引起积极反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逐步实现同心服务团在行业的全覆盖,更好地服务社会,提升我市注税行业形象,扩大行业宣传,我市拟组建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现将报名参加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的组建。
同心服务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秘书长由市税协领导担任,副团长从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中提名,经同心服务团志愿单位协商选举产生,报中税协备案。同心服务团秘书处设在市税协秘书处。
同心服务团成员由本市的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和从业人员及协会的工作人员组成,遵循自愿申请、协会审批的原则。
2、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活动内容和方式。
同心服务团的宗旨是,抓好“同心”教育、突出“同心”实践、注重“同心”时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目前,主要开展“研究生实践基地”、“大连税务师同心奖学金”、“12366志愿者服务”、“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志愿公益活动。
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统一部署与独立实施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的部署或自行开展灵活多样的有益活动。
3、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报名参加方式
各党支部和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市税协党委和协会尽快将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同心团组建起来。以税务师事务所为单位自愿报名参加。参加的事务所请认真填写《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于本月17日前报协会党委。
联系人:汪梦云 联系电话:84316166
中共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委员会
大 连 市 注 册 税 务 师 协 会
2015年8月12日